邮寄催款函的诉讼时效范文(部分内容)
甲、乙于6月12日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双方在其中约定:甲为乙代理参加一审诉讼活动,乙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代理费100000元。甲于10月25日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乙在合同签订之日仅支付了50000元,余款一直未付。甲于4月3日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乙邮寄了催款函,但在邮寄详情单上并未注明所寄物件为催款函。甲于7月18日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所欠代理费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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