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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进性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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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进性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怎么写

按照先进性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范文(4352字)

,在长期执政55年以后,我们党出了两个文件,做了两个决定,一个就是9月9日党的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年底11月7日中央又发了一个文件,在全党开展以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的内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两个文件有内在的联系。北京大学按照北京市和北京市教育委的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启动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单位也是试点单位,在试点过程中,我对这两个文件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思考。在这里我主要讲三个问题:第一是在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是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指导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第三是统一于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过程中。

第一个问题,就是在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是我们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党的所有任务都是围绕巩固执政地位进行的。看一下我们党执政半个世纪以来的情况,应该说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改变了贫穷落后的状况,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为什么我们要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呢?是因为在新的时期,执政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党在新世纪肩负的历史任务有新的含义,党在新世纪肩负着振兴国家、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第二,在新的时期 ,国内和国际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国际来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格局往多极化过渡,但各种力量分化非常激烈。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发猛进,但是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更加突出。我们将长期面对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与科技占优势的前提下,面对敌对势力分化的情况。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从开始,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千美元,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社会利益关系将更加复杂,经济快速发展与贫富差距拉大将并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难度加大,深化改革、扩大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在这个阶段更加艰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这个发展阶段,如果举措得当,可以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如果应对失误,就会导致社会无法前进。最后还应该看到建国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们党的历史方位已经发生了两个深刻性的改变,一是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为掌握政权和长期执政的党,二是在计划经济时期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个转变要求我们党要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努力实现这两个转变,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历史课题。
以上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和新的任务,对执政能力是新的考验,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老党都丧失了执政权,尤其是苏联解体,引发了长期受其影响的东欧一系列执政党的动荡,最后导致剧变,使国际共产主义的事业陷入前所未有的低潮。苏东剧变说明执政党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执掌政权,尤其是执掌好政权是不容易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失去了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先进性。

第二个问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主要是指党的理论纲领和实现过程中始终代表共产主义的正确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先进性是党的任何历史时期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这一点对于我们把握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从我们党的执政性质来看,靠什么立党,为谁执政,这是根本问题。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这决定了我们党在执政宗旨上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最大的政策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延安时期,毛泽东讨论共产党能否跳出历代统治阶级的历史周期性的问题,就曾经坚定指出,我们共产党一定能跳出这个周期性,因为我们有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几十年过去了,超越周期性的考验并没有结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性不仅存在,而且还大大加深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社会变迁和巨额财富的积累,既给进一步联系党群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人民内部构成发生了多元性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矛盾。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个人腐败有所滋长,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严重不满,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有一种说法,说近些年来是我们党的执政方针最好的时期,是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人民最满意的时期,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其中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其次从我们党的执政方式来看,怎样执政,是关系到执政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与执政党的阶级属性密切相关,也与执政党所处的时代条件相关。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具有革命精神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在执政方式上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进步趋势的要求。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科学、民主和法制是人类证实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结果,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结合中国的实际和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吸取这些成果,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应有之意,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人类文明发展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文明的基础上,应该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融科学、法制为一体的执政方式。由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脱胎于政治、文明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世纪交叉过程中,难免会走一些弯路,犯一些错误。总结我们党在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上的经验教训,最重要一条是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简言之就是要按照客观要求进行执政,民主执政简言之就是顺乎民意执政,依法执政简言之就是根据法律依托制度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提出,相对于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那一段历史时期党的执政状态,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但是我们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不完善和不到位的地方。要真正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还任重道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是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最后,从我们党的执政素质来看,共产党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道德风貌,是执政建设中的基础性问题。党员是党的基础细胞和主体,党的执政能力也要落实到广大党员这个最基本的执政基础的建设上,党的先进性是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在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要使我们的党员队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永远保持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换为实际行动,更好地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总的看来,我们的党员和党员干部的主流和基本面是好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和党员生存与发展环境的变化,在理想信念、作风纪律、清正廉洁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相适合的情况,有的还相当严重。不断解决这些问题,在党员干部队伍教育上,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极其重要而又极其艰巨和繁重的任务。

第三个问题,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统一于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
20世纪后半期,在世界历史舞台上发生了两件一直影响到现在,并且还将继续影响下去的事件。一件就是前面讲的苏东剧变,这个事件是对执政党能力的建设,更是对先进与否的检验。从苏东剧变的过程来看,虽然最后的变化在很短时期就完成了,但引发剧变的积累有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社会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来越尖锐,最后成为西方和平国家的牺牲品。从党的执政能力来看,其根源在于他们的执政路线和纲领落后于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趋势和要求,制约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从而失去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应该具有的先进性。二次大战之后,世界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新的技术革命开始孕育,在历史条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这些国家的执政党还固执地坚持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和僵化的政治体制,没有自觉认识到新的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他们忽视甚至拒绝体制的社会主义改革,使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停滞的状态,引起人民不满以及导致社会矛盾出现。相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这方面表现出了较大的灵活性,他们在总结30年代中后期经济大危机的严重教训当中,主动借鉴和吸取了苏联建设前期搞计划当中的经验,尤其70年代后,根据信息革命带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进行了制度方面的调整,逐步形成了促进信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政治组织和运行机制,使自己再一次保持住了国际经济实力的领先地位。
苏东剧变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并没有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对比性的变化,及其在当代世界经济政策过程中的重大影响表明,在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和竞争当中,制度的优越性问题将决定制度的存亡,而制度的优越性与否,仍像马克思讲的那样从根本上容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责任就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供更广阔的道路。把可能性转为现实取决于重要的条件,其中一条就是要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它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中间表现出来的,这种矛盾从根本上讲是由生产力推动而不断发展构成的,在这种构成中,人民群众始终是生产力的主体和基本的推动力量。因此,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就是要把握生产力动态,把握生产力发展,把握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状态;就是需要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以及共产党的责任。只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才能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这个意义上,江泽民提出中国共产党必须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是指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人民推动历史发展,我们党就是靠自己的先进性来团结人民群众,实现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在坚持社会主义建设当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体现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根本要求。离开党的先进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会失去方向。将党的执政能力落实到发展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上,这就是历史要求,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质的要求。不断适应和满足这些要求,就能够使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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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怎么写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些大集团、企业或者是专门搞农产品经营的城里商人?难道这些人不会首先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谓给农民让利、谋利,实际上最后还是自己赚得钵满盆满而农民得点蝇头小利。许多农民穷人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大量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关注、筹划、支持、帮助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渠道。这里我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支援,不否认非农民投资主体的公司+农户,走实现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互为双赢的道路,但我认为农民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是农民追求高附加值、高利润的根本出路。从事农村生产的农民的农忙和农闲,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实现角色转变——进行经商活动。这些农民尽管普遍来说还不具有从事现代商业的条件和水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将自己的农产品变为商品,而使自已逐渐变成经商的行家里手。部分农民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可以只务农,不经商;而另一部分农民可以只经商,不务农。农商一体化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是同居一个统一体的,但强调的是农民是农民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配角。要缩小城乡经济差别,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自已必须既是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更要成为农业商品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 农产品既包含田地的产出品,又含有它们的加工品。总之,我所说的“农商一体化”是指大农业及相关的大商业。加强农村集市化建设,给予农民经商农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优惠扶持,就可以做得到,做得好。观点核心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不仅是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而且应该并能够成为农产品经济的市场主力。富裕农村的典型经验也佐证了我的观点。当然,政府的扶持,农村的组织、培训和农民自身在市场上经风雨见世面是必不可少的,困难的还有教育农民和农民自身觉悟提高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对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正确途径的引导。 ( 三农   化解 )

认真处理高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若干关系怎么写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些大集团、企业或者是专门搞农产品经营的城里商人?难道这些人不会首先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谓给农民让利、谋利,实际上最后还是自己赚得钵满盆满而农民得点蝇头小利。许多农民穷人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大量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关注、筹划、支持、帮助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渠道。这里我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支援,不否认非农民投资主体的公司+农户,走实现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互为双赢的道路,但我认为农民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是农民追求高附加值、高利润的根本出路。从事农村生产的农民的农忙和农闲,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实现角色转变——进行经商活动。这些农民尽管普遍来说还不具有从事现代商业的条件和水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将自己的农产品变为商品,而使自已逐渐变成经商的行家里手。部分农民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可以只务农,不经商;而另一部分农民可以只经商,不务农。农商一体化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是同居一个统一体的,但强调的是农民是农民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配角。要缩小城乡经济差别,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自已必须既是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更要成为农业商品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 农产品既包含田地的产出品,又含有它们的加工品。总之,我所说的“农商一体化”是指大农业及相关的大商业。加强农村集市化建设,给予农民经商农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优惠扶持,就可以做得到,做得好。观点核心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不仅是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而且应该并能够成为农产品经济的市场主力。富裕农村的典型经验也佐证了我的观点。当然,政府的扶持,农村的组织、培训和农民自身在市场上经风雨见世面是必不可少的,困难的还有教育农民和农民自身觉悟提高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对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正确途径的引导。 ( 先进性教育活动   若干 )

先进性教育第二阶段个人小结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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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自我剖析汇报怎么写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些大集团、企业或者是专门搞农产品经营的城里商人?难道这些人不会首先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谓给农民让利、谋利,实际上最后还是自己赚得钵满盆满而农民得点蝇头小利。许多农民穷人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大量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关注、筹划、支持、帮助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渠道。这里我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支援,不否认非农民投资主体的公司+农户,走实现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互为双赢的道路,但我认为农民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是农民追求高附加值、高利润的根本出路。从事农村生产的农民的农忙和农闲,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实现角色转变——进行经商活动。这些农民尽管普遍来说还不具有从事现代商业的条件和水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将自己的农产品变为商品,而使自已逐渐变成经商的行家里手。部分农民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可以只务农,不经商;而另一部分农民可以只经商,不务农。农商一体化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是同居一个统一体的,但强调的是农民是农民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配角。要缩小城乡经济差别,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自已必须既是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更要成为农业商品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 农产品既包含田地的产出品,又含有它们的加工品。总之,我所说的“农商一体化”是指大农业及相关的大商业。加强农村集市化建设,给予农民经商农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优惠扶持,就可以做得到,做得好。观点核心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不仅是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而且应该并能够成为农产品经济的市场主力。富裕农村的典型经验也佐证了我的观点。当然,政府的扶持,农村的组织、培训和农民自身在市场上经风雨见世面是必不可少的,困难的还有教育农民和农民自身觉悟提高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对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正确途径的引导。 ( 党性   剖析 )

供销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内外对比分析怎么写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些大集团、企业或者是专门搞农产品经营的城里商人?难道这些人不会首先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谓给农民让利、谋利,实际上最后还是自己赚得钵满盆满而农民得点蝇头小利。许多农民穷人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大量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关注、筹划、支持、帮助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渠道。这里我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支援,不否认非农民投资主体的公司+农户,走实现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互为双赢的道路,但我认为农民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是农民追求高附加值、高利润的根本出路。从事农村生产的农民的农忙和农闲,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实现角色转变——进行经商活动。这些农民尽管普遍来说还不具有从事现代商业的条件和水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将自己的农产品变为商品,而使自已逐渐变成经商的行家里手。部分农民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可以只务农,不经商;而另一部分农民可以只经商,不务农。农商一体化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是同居一个统一体的,但强调的是农民是农民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配角。要缩小城乡经济差别,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自已必须既是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更要成为农业商品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 农产品既包含田地的产出品,又含有它们的加工品。总之,我所说的“农商一体化”是指大农业及相关的大商业。加强农村集市化建设,给予农民经商农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优惠扶持,就可以做得到,做得好。观点核心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不仅是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而且应该并能够成为农产品经济的市场主力。富裕农村的典型经验也佐证了我的观点。当然,政府的扶持,农村的组织、培训和农民自身在市场上经风雨见世面是必不可少的,困难的还有教育农民和农民自身觉悟提高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对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正确途径的引导。 ( 供销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