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侵权案的是与非范文(部分内容)
网民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究竟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网络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网名为“大跃进”的俞某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向原告张某在西祠网站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原告张某是一名漂亮女孩,网名“红颜静”,主持管理了e龙网站里的一个文学版块。被告俞某以“大跃进”为网名,在e龙网站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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