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2000年4月,海口市在实现“一控双达标”的基础上,荣获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这对我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三年多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创模成果这个主题,充分发挥环保规划审批的预警、龙头作用,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好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2000年至上半年,我们共审批建设项目约1236个,否决一批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重污染、工艺落后的项目,严把项目审批关,有效地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小型项目达90%以上。同时,面对我国加入世贸后新的形势,出现新的情况,积极学习,努力探索科学、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方式,规范内部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阳光作业,为广大投资者服务。一、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000年,我局充分发挥规划先行作用,依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了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和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两个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环境建设指标,为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二、加强环境影响审批 预防为主几年来,我们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和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进行审批管理,把好环保关,避免污染和破坏环境。对新、扩、改项目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力争作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特别是今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实施,我们加大了环评的力度,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预防和控制源头污染的这一有效手段,使环评工作不仅要参与综合决策,而且从调整结构,合理规划布局的角度来分析评判问题。三年多来,共进行环评审批712个。同时强化“三同时”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稳定达标,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具体管理中,体现在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址关”。新建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二是把好“审批关”。申报项目须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三是把好“验收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探索有效管理方式 科学审批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中,我们根据新的形势和实际,按国家、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坚持以下七条原则进行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取得一定的效果。(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海口市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中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建设项目应当采用物耗能耗小、无废少废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行“清洁生产”;(4)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污染排放标准;(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省、市地方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做到“以新带老”、“总量不增”;(6)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增产不增污”; (7)项目建设受影响区域尤其是敏感保护目标,必须满足按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凡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的建设项目,我们均不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四、结合实际 抓重点从开始,我们结合海口的实际情况,生活污染所占比例较大,环境投诉大都因此而来,所以我们把它列为环境管理的重点,加大对生活污染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管理力度。着重抓好饮食业、娱乐业和建筑业等易产生生活污染的项目的审批工作。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特别是对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限制;二是加强对长流新区,特别是西海岸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如对贵族游艇会、黄金海岸居住小区等沿海岸线建设项目,要求其必须修建污水处理站,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要求其按规定补种50米宽防护林。五、结合环保执法 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我们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部署,先后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中小型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在这两次执法检查活动中查处了一批违反环保法律的违法案件。其中海南锦艺达木制品有限公司的木制品加工厂等建设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两项制度,擅自在港澳工业区投资建设木制品加工厂,并投入生产。该加工厂在锯木和板材砂光过程中产生大量木屑和砂光粉尘及油漆车间喷油作业时产生大量油漆粉沫、挥发性的苯剂等化学助溶剂,严重污染周围环境。该厂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产试车,严重违反了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我们在现场检查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态度鲜明地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并专文上报市政府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该企业痛下决心,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加快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由于我们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控制新污染、控制新生态破坏的第一关。六、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在巩固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继续认真推行“三制”,建立完善各项审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简化程序,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入世的要求。(一)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加强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要求。(二)规范管理 简化程序我们首先进一步优化审批,增强审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会审制度。其次,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遇到问题,简化程序,养活中间层次和加强监控等方法,消除执行和反馈中的“中间梗塞”和“信号衰减”现象。使审批作业、审批管理更加规范。如制定“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跟踪检查,及时督促其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施工期环保措施的实施。第三,加强协调与合作,杜绝推诿扯皮以及遇事谁都不管或谁都要管的情况。加强与各局部门之间联系,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和对未报先建项目的查处。(三)政务公开 阳光作业我们除在市规划局设立窗口服务外,还按照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为方便企业和市民群众,我们编制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承办机关和联系方式以及审批结果在公示栏和局域网进行公开。同时还制定《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与审批规定》。(四)强化服务意识三年来,我们在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如海南锦艺达木制品加工厂补办审批手续。在研究该加工厂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问题时,为了使该企业采取最先进技术,同时节约资金,我们一方面邀请有关专家为其出谋献策;另一方面,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琼山市环保局联系,我们亲自带领该企业的领导到琼山市某家木制品加工厂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达到既要扶持企业发展经济,又要防治污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环境目的。(五)加强建设项目的计算机应用为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在现有使用计算机的基础上,加强与局信息中心联系。促进计算机应用的深入,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对项目审批实行计算机技术的第一层次的应用,即事务型办公管理自动化对文件收发处理和文档资料管理以及环境影响审批初审等实行计算机管理。从而实现初步的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年多来,虽然我们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施工阶段的监管力度不足、项目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与工商部门协调问题以及少数建设单位仍存在轻视环保,被动报批的现象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巩固和发展我市创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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