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转让范文(部分内容)
l 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 给他人所有,并由受让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l 转让所需手续:
(1)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转让人、受让人分别在申请书上加盖公司公章。
(4)受让人在委托书上加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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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国名 地名 )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专利法 实施细则 )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质押 登记 )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一)和(二)项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合同书 技术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