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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把握特殊性是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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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先进性教育活动 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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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把握特殊性是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范文(部分内容)

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在全面贯彻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战线党员群体的特殊性,紧密联系党员队伍建设的不同实际来开展工作。相对于参加第一批教育活动的党员而言,第二批教育活动的对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性:


一是队伍构成的多样性。第二批受教育的党员主要包括城市板块的所有基层党员与农村板块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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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把握特殊性是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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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一种有益尝试.doc下载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是一种   经营权 )

竹溪县开展“党员提醒教育”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doc下载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竹溪县   先进性教育活动 )

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工作总结.doc下载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先进性教育活动   回头看 )

保持先进性要加强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doc下载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执政   保持先进性 )

贵在“先” 重在“进”.doc下载

对于因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些地方出现的农民厌耕、土地抛荒现象,是一味机械地实行“分田到户”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是因地制宜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汕头潮阳区西凤村采用“承包制+租田制”形式,对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鉴于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村中大片农田丢荒的事实,西凤村以逐户发放《村民承包田调整登记表》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是否继续耕种承包地,不愿种田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交给其他愿意种田的农户经营,千亩丢荒田得以复耕。笔者以为,这一改革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是因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与国家“在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对接。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去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更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物权。土地不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生存资料,耕地承担的对农业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日渐减弱,甚至出现“有地无人耕”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还是从完善土地本身使用机制的角度考虑,建立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势在必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为农民弃耕的承包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土地流转选择权是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选择意愿应该得到保障。承包地流转与否、流转给谁、流转价格、流转形式等均应由拥有承包权的农民与受让方平等、自愿、协商确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具备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机制是大势所趋,不仅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增加了农民选择行业的自由度,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跳出“农门”,有利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的创造,农村土地依法、有偿、自愿地流转也是农民的创造,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利益、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是必然的。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生存发展与自己息息相关。因而,在对待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