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范文(部分内容)
当前,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是摆在党政各级机关及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应按照中央部署,针对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提高推进经济发展的本领,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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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老龄 工作委员会 )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党务 副县长 )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动员会 县长 )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会上 党员 )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充实后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刚才,开义同志传达了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韩承祥同志传达了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并就今后的工作重点作了发言,大家对要议定的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二、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关系,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五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二要规范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凡是涉及老年性群众组织(协会),要统一归口到各级老龄办管理。市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年群众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其行为,促其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在老龄工作机构管理下的自管自治、自我服务、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三要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的投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市上将按部门预算程序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区县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龄工作实际,视财力和工作状况,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四是各级都要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的办公和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努力办好敬老院。 三、继续维权,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维权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要深入宣传贯彻《老年法》,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教育。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机关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设立“老年人法庭”,加大对涉老案件的执法力度。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搞好我市的敬老优待服务工作。要把老年人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三是认真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扎实推进“六个老有”,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三个到位”,确保老龄事业持续良好发展。首先是认识和工作落实到位。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事关全市64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市老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相互协作,以务实的态度,讲求实效的作风,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宜宾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落到实处,推动老龄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是机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明确老龄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办事人员及职责,做到总体工作有人抓,具体事情有人办,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要把老龄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采取多方筹集资金,多种合作形式加大对安老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怡养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室(站)或综合性的为老服务中心等形式,努力把老年人的事情办好。二是强化“三个”服务,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首先是强化政策法规的服务。市老龄办要综合协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老龄工作有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解决,在政策法规上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提供服务。其次是强化舆论宣传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披露鞭鞑虐待老人的反面典型。市老龄办要继续办好《宜宾老龄》刊物,充分发挥其优势,介绍老龄事业的情况,宣传老龄工作的经验,促进全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次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要整合老龄工作的资源,依托“星光计划”的实施,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改造一批安老养老设施,尤其要加强多(镇)、村(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的功能,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同志们,老龄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老龄工作是艰巨而崇高的工作,我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在座各位共同努力,全市老龄工作一定能为宜宾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工作会 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