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物管理制度范文(部分内容)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
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
定本制度如下:
一、 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
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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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 承包经营 小学 )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 诊所 管理制度 )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 备课 制度 )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 陈列室 校史 )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 小学 电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