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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怎么写

森林火灾处理预案范文(2152字)

为及时有效处理森林火灾,减少火灾损失,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一)森林防火实行村主任、镇长负责制。

(二)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依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及“先主要后次要,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

二、森林火灾处理原则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当地村组干部、护林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就近指挥扑救。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镇政府应及时赶到现场指挥扑救。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由镇主要领导指挥扑救,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扑救。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按照《区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由区政府负责处理。

(五)发生森林火灾,镇护林大队在介入协调指挥扑救的同时,协助区森林公安局案情侦破。

三、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及物资准备

(一)成立应急分队(见附表)

1、各村应成立救火应急分队,队员20名。

2、镇政府机关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大队。

(二)储备救火工具

1、应急大队每人配一套迷彩服、一双胶鞋、一个水壶、一支手电、一条毛巾。

2、镇森林防火办备足拖把400把、砍刀200把。

四、森林火灾处理程序

(一)灾情报告

1、发生火情及一般森林火灾,无论大小,发生单位或发现个人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镇防火办报镇党委、镇政府分管领导和镇党政办。

3、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镇防火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

4、发生下列情况,镇防火办应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生态公益林、长防林发生的森林火灾。

(2)威胁重要设施、居民点、危险品仓库等的森林火灾;

(3)起火1小时仍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

(4)造成重伤死亡1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镇际交界处1公里内的森林火灾(含境外火);

(6)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扑救的其它森林火灾。

(二)火灾处理

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村委会就近组织群众力量及应急分队进行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分队和附近群众进行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扑救;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政府按照《区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组织扑救。

1、制定方案

受害面积超过2亩,镇防火办应制定扑救方案,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由镇防火办组织实施。

2、现场指挥

(1)建立前线指挥所(以下简称前指):在安全且通讯、交通方便、能观察到火场全貌的制高点设立前线指挥所,负责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前指由镇领导、村委会干部、护林员及熟悉火场地形、林相结构的当地群众组成。

(2)前指应指定专人负责火情监测、扑火协调、交通指挥等工作。

(3)前指负责临时扑救方案的制定及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的统一指挥调度。

(4)前指要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火情及扑救情况。

3、扑火力量组织

扑火力量按三个梯队组织进行:

第一梯队:由村委会组织村应急分队及当地群众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以扑救小组为单位,各小组组长负责牵头联络员负责通知和清点人数,按本预案规定带好各自的扑火工具,在队长指挥下迅速到达指定火场进行扑救。

第三梯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援的扑火队伍。

村委会、镇政府应当在主要交通路口、分岔口设引导员,以便为增援队伍指引正确路线。

4、机具调集

当扑火机具就地调集不足时,由镇防火办从储备中调取,必要时请求区、市紧急支援。

5、火情监测

前指安排的火情监测人员应做好火情动态监测,并及时反馈火情变化,给前指确定扑救方案提供依据。

6、后勤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各司其责:卫生院组织救护队,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护;镇党政办调配扑救火灾所需车辆;派出所及时疏导通往火灾现场的公路交通,禁止与扑救火灾无关的车辆进入火灾现场,并根据前指的指示,协助村委会安全转移、疏散、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

(三)火场处理

1、清理火场

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伍均要安排人员清理火场余火,彻底消除隐患。

2、看守火场

在火灾完全扑灭后,村委会应留足人员现场看守12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3、人员撤离

清理完火场后,各扑火队伍清点人数后,向前指报到,经批准后应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撤离。

(四)善后处理

1、医疗、抚恤

镇民政办协助村委会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工作。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2、扑火费用

凡调用外地扑火队伍,按区森林防火办有关规定执行,由镇村两级负责支付。

3、案件查处

镇护林大队协助区森林公安局开展侦破工作,查清起火原因、地点、肇事者的责任。

4、责任人处理

(1)森林火灾有关责任人,按照《赣州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从严查处。

(2)对已构成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宣传报道

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中共中央宣传新闻局关于森林火灾新闻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配合区林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妥善做好采访报道工作。

五、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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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范文

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五、组织机构(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xx 。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七、先期应急处置(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处置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九、应急保障工作(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十、善后处理工作(一)善后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二)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三)调查和总结: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十一、培训和演练(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十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

雾霾天气应急预案范文怎么写

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五、组织机构(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xx 。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七、先期应急处置(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处置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九、应急保障工作(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十、善后处理工作(一)善后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二)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三)调查和总结: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十一、培训和演练(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十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应急预案   天气 )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五、组织机构(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xx 。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七、先期应急处置(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处置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九、应急保障工作(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十、善后处理工作(一)善后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二)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三)调查和总结: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十一、培训和演练(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十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应急预案   安全保卫工作 )

高考期防震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五、组织机构(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xx 。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七、先期应急处置(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处置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九、应急保障工作(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十、善后处理工作(一)善后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二)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三)调查和总结: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十一、培训和演练(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十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考期   防震 )

突发及重大事件现场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五、组织机构(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xx 。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七、先期应急处置(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八、镇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处置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 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 长:副组长:责任单位:处置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九、应急保障工作(一)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应急设备:镇政府备有应急灯10个、对讲机2部、应急车辆5台(必要时可征用社会车辆)、装载机2部、挖掘机4部、铁锹50把、十字镐50把、编织袋1000条等应急设备。(二)成立镇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城管办全体人员组成。(三)各总支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四)镇与各总支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农村可选择在当地的中小学校,镇里可选择在广场、敬老院、学校等。(五)民政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十、善后处理工作(一)善后处置。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2、所在总支及各灾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镇民政部门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环保、水利、农业和建设部门要对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大气、水源、植被、土壤等全方位环境监测,对因事件而形成的环境改变和污染及时提出应急控制措施和治理恢复意见。(二)社会救助: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三)调查和总结:镇应急办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政府将有关情况的总结上报上级政府。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十一、培训和演练(一)演习演练全镇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镇应急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作为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十二、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应急预案   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