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范文(6362字)
核心提示: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方案。
一、把握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政治规矩、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全体党员忠诚干净,担当干事,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支部班子、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激发基层活力,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基本的建设,深化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夯实“学”的基础
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基础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基本单位,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要原原本本、字斟句酌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着力”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采取“五种方式”开展学习,推动形成经常学、长期学的有效机制。
(一)专题集中讨论“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围绕“四个合格”设置专题,每2—3个月围绕专题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所有党支部分别围绕学习两个会议精神,集中安排专题研讨。局党组按年度作出党员集中学习安排,每个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学习研讨主题,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自觉到所在支部参加学习、参加研讨,为党员作宣讲辅导,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普通党员的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各讲一次党课。每年“七一”前后,所有党支部都要集中安排1次主题党课;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集中安排专题党课。推行普通党员讲党课制度,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广时间短、形式活、接地气的“微党课”。
(三)分层分类细化“学”。要区分不同层级,把学习内容具体化,精细化,避免“一刀切”和“上下一般粗”。 科级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全面学、系统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钻细研,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一般党员干部重在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与支部工作和本职岗位相关内容的学习。
(四)创新方式灵活“学”。要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基本单位开展研讨交流,启发党员自我教育、相互教育;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和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用好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以及市“五大廉政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资源,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五)网络媒体交流“学”。充分利用中卫普法网、“中卫司法”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学习动态、展示党日活动、共享党课资源,定期链接推送相关学习资源,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组织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三、抓住“做”的关键
紧紧围绕“关键在做”要求,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不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
(一)明确标准引导“做”。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忠于核心、维护核心,做到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严守纪律、恪守规矩,做到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绝不发表违背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定的言论,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搞封建迷信,坚守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底线。弘扬正气、立德修德,做到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和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崇高品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守住做人、处事、交友底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担当负责、苦干实干,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牢记“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紧紧围绕区、市党委、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发展、扩大开放、改善民生、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甘于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对照问题清单“做”。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建工作“成绩、任务、问题、责任”四个清单,党组要注重查找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集体决策能力弱、议而不决贻误时机,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优势互补,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基层党支部要注重查找开展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是否存在以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以行政手段代替党内管理等现象,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有活动没效果、有组织没力量、不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任期届满提醒等制度,促进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党员个人要注重查找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解决“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并实践《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关于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推行“4+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党费缴纳日制度”等,让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成为习惯。
(三)深化承诺自觉“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的“党员先锋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亮身份、做表率”活动,重点落实党员公开承诺、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关开放日、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等活动,督促支部、党员自觉践行“合格”标准,推动“两个作用”的发挥。要建立“年初承诺、年中履诺、年底评诺”的制度链条,将党员教育管理和“两个作用”发挥落在日常、落在实处,促使党员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中当先锋、作表率。
(四)严格考评督促“做”。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员“评星定格”活动为载体,细化量化党员评议考核标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长效机制,切实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一是科学合理设星。对照“四个合格”内容,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实际,从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组织生活、履行职责、担当负责、发挥作用、工作作风、吃苦奉献、情趣健康、清正廉洁10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评星标准,使合格党员的标尺进一步具体化。同时,对应设置“十项否决”内容,对存在散布传播负面言论、参教信教,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推进不力,工作松懈散漫,对待群众态度刁蛮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合格党员。二是严格程序评星。结合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自我认星、党员评星、支部定星、公示亮星四个步骤,对每名党员进行“评星定格”。得10颗星为优秀党员,8—9颗星为合格党员,6—7颗星为基本合格党员,5颗星及以下为不合格党员。三是激励引导争星。注重评定结果运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基本合格党员发放《告诫通知书》,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缺星”情况进行定向帮扶教育,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通过“评星定格”,激励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四、经常查找解决问题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经常查找解决问题作为规定要求,坚持学做结合,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三查找三落实”,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以问题的真查实改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局党组要查找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集体决策能力弱、议而不决贻误时机,落实主体责任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等问题。基层党支部要查找开展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是否存在以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以行政手段代替党内管理等现象,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软弱涣散、有活动没效果、有组织没力量、不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等问题。党员要查找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弱化、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确保每个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其中,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谈心谈话要经常,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各党支部要定期确定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志愿服务、扶贫帮困、交纳党费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等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按照“具体化、接地气、有实效”的要求,以实施“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工程”为抓手,创新实践载体,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服务水平、基本保障、基础工作“四过硬”。
(一)推进组织体系全面过硬。按照律师党建工作全覆盖的要求,今年拟成立中卫市律师协会党组织,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党内生活,推进律师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推动服务水平全面过硬。深化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双评双定”(党支部“评星定级”、党员“评星定格”)活动,实行评定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各类评先评优“三挂钩”。建好用好 “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工作平台,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动基础工作全面过硬。开展党建基础工作 “回头看”活动,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理违纪违法党代表和党员等有效办法,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由市司法局牵头抓总,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具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深度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
(一)夯实工作责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履行主体责任,抓常抓细抓长。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有关精神,及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带头参加专题讨论、带头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整改提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履职尽责“六个带头”,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常学常做常改。
(二)突出分类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体现各自特色,注意发挥基层创造力,给基层创新留出空间。要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工作举措等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党组将不断强化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采取巡回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促落实,以督促检查的经常化推动“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制度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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