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范文(2436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1386号)及《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2017〕号)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以牢固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维护行业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曝光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为重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住规建局质安科、市安监站等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督部门(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质安科。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近年出台的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文件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报、板报、安全检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利用对普通工人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月”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阵地”作用。
(二)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服务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6月16日,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xx市安全生产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为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上台阶,将中交汇通横琴广场工程项目推荐为全省“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点。6月6日在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项目举办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动员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加观摩学习。
(四)开展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结合深化施工安全整治、重点事故隐患治理等工作, 6月中上旬,组织开展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市、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及靠近低洼地区、山边、海边、护坡边的在建项目为必检项目,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工地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各项安全防护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工地“三宝”及钢管扣件使用情况,开展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
(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针对我市部分房屋市政工程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市安监站与市建筑安全协会在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部分工地现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邀请专家深入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三)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4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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