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范文(1081字)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3月22至28日是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黑水发〔2018〕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为主要任务,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节水氛围。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Nature for water)。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活动安排
(一)哈尔滨市水务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主要活动安排
1.在《哈尔滨日报》上发表对马立局长的访谈文章。(承办部门:水资办、法制处、办公室)
2.在局网站开展集中宣传。(承办部门:法制处、办公室)
3.在我市商业区、地铁、公交站点或其他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播放以科学节水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张贴公益广告。(承办部门:水资办、水政监察局等)
4.围绕水法律法规等主题,开展纪念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承办部门:法制处、农水与水保处)
5.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向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单位职工等群体宣传水法律法规、科学节水等知识,发放宣传品等。(承办部门:水政监察局、水资办、法制处等)
6.“世界水日”当天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主宣传场地组织现场宣传活动。(承办部门:水资办、内河处、水政监察局、法制处等)
7.在我局主楼前设立宣传条幅,在一楼大厅设立主题展板,在一楼显示屏播放主题宣传口号等。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播放、张贴主题宣传口号。(承办部门:法制处、农水与水保处、水政监察局、局属各单位)
8.发布“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向广大干部职工发出科学节水倡议。(承办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9.向各区县(市)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承办部门:法制处)
(二)各区县(市)水务局活动安排
各区县(市)水务局要围绕活动宣传主题,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参照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相关活动安排,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力求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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