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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辩证法怎么写

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辩证法范文(1927字)






——谈陈云的党建思想













陈云党建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党的建设中一系列基本问题。其中,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员的复杂与纯洁、数量与质量、教育与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辩证思想,对当前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复杂与纯洁:高度重视保持党员本质的纯洁性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吸收新党员和掌握党员标准方面存在种种疑虑。当时,有人面对凡是会说话的、有胡子的、背景复杂的、懂得各党各派情形的人,就不敢吸收。对此,陈云同志在深刻分析论证“背景复杂”与“本质纯洁”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指出:这种人在社会上常常是比较有经验的,他们了解许多问题,只要他们真正信仰共产主义,而且现在愿意参加到无产阶级队伍里来,一同革命,一同前进,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拿我自己来说,我的背景就非常复杂。我先是相信吴佩孚的,后来相信国家主义,后来相信三民主义,最后才相信共产主义,因为经过比较,认识到共产主义是最好的主义。我们说这种人复杂是复杂的,但他从自己的经验中真正了解共产主义,本质也是纯洁的”。他进一步对“纯洁”一词作了解释:“我们所说的纯洁,主要不是年幼龄青、没有社会关系、单纯的纯洁,而是指在复杂动荡的环境中忠心为共产主义坚持奋斗的纯洁。”陈云同志的这些观点和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数量与质量:共产党员的质量应重于数量

在中国人口多、阶层情况复杂多样的情况下,我们党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始终会遇到如何处理党员的“数量”与“质量”关系的问题。
陈云同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曾经对此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他指出:第一,党处在复杂的环境中,面对残酷的斗争,必须“在全党范围内提出党员的质量应重于数量”。第二,当大后方的党员已经有了相当的数量,我们的方针是以巩固为主,而不再是以发展为主。第三,在很多地方存在部分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对此必须解决。第四,提高质量并不是说,大后方的党组织就不要发展党员了,实际上是,有的地方党员太多,有的地方党员还太少。党员多的地方要经过整理,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没有党员或党员很少的地方,就应该发展党员。在发展党员时,要着重注意质量。第五,提高质量不仅仅是洗刷落后分子,还必须加强党内的教育。第六,党员质量上的提高,远胜于数量上的发展。
为了确保党的性质和提高党员的质量,陈云同志一方面鲜明地提出了“什么人有资格入党”的问题,阐明了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另一方面又提出了“怎样做合格的干部”和提高干部质量的问题。他认为,干部应该特别注意4条标准:忠诚于党,联系群众,有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服从纪律。他归纳说,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标准是两条:政治与能力。两者以政治为主,缺一不可。提拔干部的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主。

纪律与自由:所有党员都要遵守纪律

陈云同志历来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为建立和健全党的纪律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强调,“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党”。
党纪虽然带有强制性,但必须自觉遵守。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不可动摇的、有效的东西。共产党能够成为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正是因为,它的党员都有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对革命无限忠诚和有责任心,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在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内,决不允许那些明知故犯的、不能自觉遵守纪律的分子存在。陈云同志提倡,遵守纪律首先要从自我做起,要与党内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

觉悟、制度、作风:党内团结统一的可靠保障
虽然,陈云同志在这里仅仅是针对党中央高级领导干部层面、主要就党内团结和统一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但是,这一科学认识却贯穿于陈云同志党建思想的各方面和党建实践的全过程。以党内教育提高革命觉悟、以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规范党员干部的一切言行、以党的优良作风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实质上就是把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方面作为高度统一的有机整体,推动整个党建。首先,要通过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内的马列主义教育,大力提高高级领导人的革命觉悟和革命嗅觉,这是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其次,要通过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党内一系列制度和党规党法,加强党内纪律建设,使每个高级领导干部都自觉遵守党的制度和法规,手中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是根本所在;第三,要通过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使广大高级领导干部都有良好的作风修养,自觉维护党内的团结和统一,这是发挥党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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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户为生产单位的现状决定了农业险交易成本高企,再加上农民的绝对收入较低、对保费支出十分敏感,必然出现农业保险“展业难、收费难、理赔难”的“三难”局面 此外,今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集团获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安盟保险的着力点正是农业和农村保险。安盟保险能否在中国农险市场闯出一片天地,笔者持谨慎和怀疑的态度:这一方面由于农业险本身的高风险和微利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农业生产经营多以农户为单位―――这与欧美的集约化经营有很大的不同。 以农户为生产单位的现状决定了农业险交易成本高企,再加上农民的绝对收入较低、对保费支出十分敏感,以及商业保险市场固有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必然出现农业保险“展业难、收费难、理赔难”的“三难”局面。 ,安盟在对中国过去25年的气象风险以及农业损失进行量化分析的基础上,派员参与了保监会牵头的三省17村农险专项考察。安盟得出的结论是,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只适宜经营一般性的农业保险,而对于洪涝、干旱、大面积病虫害等农业巨灾保险则无法承担。 如果将农业巨灾保险排除于农险经营范围之外,那么,本已十分疲弱的农险需求将会进一步萎缩。 另外,农业险所具有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大灾之年为政府分担部分负担,如此一来,农业险所具有的这一功能也就泡汤了。 农业险的出路何在?能否在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国际农产品贸易等更加宏观的层面统筹考虑,拿出一个全局优化的方案? 目前,对农险经营模式的探索主要有四种取向:一是政府主办、政府经营、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二是政府支持下的合作社保险经营模式;三是政府支持下的“相互保险”模式;四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模式。 第一种模式完全由政府操刀,许多类似的做法已经被证明为效率低下且易出现权力异化,第二和第三种模式同样存在交易成本和管理、协调成本高昂的问题,笔者倾向于认为第四种模式具有可行性,即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经营模式。 而以农业税与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将农业补贴、农业保险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可以取得一石三鸟的效果。 这一思路是:将农业税视为农业补贴,同时将农业税转化为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做法是:根据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分省、分县或者分地域划分不同的区域,然后由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竞标方案,保费从农业税中专项列支。按照政府与竞标商业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保险合约,农户在缴纳农业税的同时即领到一份保险合同。当发生灾害损失时,根据保险合约,同样可以采取集体赔付的方式。这一做法将大大节约交易成本,同时可以有效避免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农业税中剩余的部分可以参照此模式为农民提供大病统筹等医疗和社会保障保险,或者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 此一模式虽有诸多优势,但在目前农业税仍属地方财政主要税种的情况下,无疑会对地方行政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产生较大冲击。因此,问题的解决还有待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只有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划入中央财政的列支范围,且上级财政对极端贫困县有相应的转移支付的情况下,一系列的问题才有望最终得以解决。以目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以及商品市场的供需状况看,中央财政应该有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 农业税   石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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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先进性 团结向前进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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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先进性教育的“四个力戒”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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