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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税下属单位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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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税下属单位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怎么写

在地税下属单位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范文(996字)

在地税下属单位年终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今天,能参加XX分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我很高兴!200X年,对我们XX市局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  万元,占到年计划的  ,比去年同期增收  万元),其他各项税收工作目标也顺利通过了上级的检查考核。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局XX个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XX分局作为市局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取得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标杆”等一系列荣誉称号,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在全市的推广,不但为XX分局争了光,也为XX市局争了光。今年征管分局完成了八千多万税收任务,占到市局的近一半,为XX市局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里,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同志们一年来在基层一线的辛勤努力表示忠心的感谢!XX分局的领导班子是团结向上、务实高效的班子。不管是从年龄组成上,还是文化结构上,市局选了最优秀的干部充实到你们征管分局,这支班子是经过实践锻炼和严格考验的班子,我们市局几位党组成员都比较满意、比较放心。XX分局的人员精神面貌是良好的。一、“大局观念强”。在税收任务上,不是只考虑征管分局的任务,而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考虑,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二、“责任心很强”。通过市局考核小组一年的考核,可以看到XX分局的日常考核很认真,大家对目标管理都很重视。10月份,仅仅利用一个月时间,就补征土地使用税达60多万元,说明了大家的责任心增强了,有了大局观念。三、“工作有创新精神”。你们分局搞的“十三个亮点”、“个人所得税扣缴管理软件”、“学分累积制”“我的工作大家评”等这些,都是大家发挥聪明才智、真抓实干的结果,没有创新认识,没有勤奋努力是不会取得这些成绩的。四、“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向刚才X局长讲的谷XX、张XX、贺XX等几位同志已会在“内部网站”上发表帖子,年轻人薛XX、杨XX等同志,积极学习求上进,我感到很高兴。当前,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各个省市局都在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你们能这样搞,我感到很欣慰。工作就要有超前意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在全局全面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我就讲这几点,希望大家能再接再厉,发扬团结奋进的拼搏精神,齐心协力干好20xx年的税收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局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合家欢乐,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二○○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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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总结范文

薪金和劳务报酬的税务筹划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薪金   筹划 )

税务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税务所   工作总结 )

地税局工作总结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工作总结   地税局 )

国税局治理工作思路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国税局   工作思路 )

地税局工作总结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工作总结   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