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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办上半年田野工作总结》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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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办上半年田野工作总结怎么写

文物普查办上半年田野工作总结范文(1118字)

文物普查办上半年田野工作总结

 20xx年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在刚刚过去的上半年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市第二文物普查小组的工作进展迅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现将前一阶段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新年伊始,**市文物局的领导就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文物普查专项工作会议,对20xx年的普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安排。针对各县区20xx年的工作,市局领导对偃师市等前一年工作先进的县市进行了表扬,对进度缓慢县区进行了督导要求,要求各县区在20xx年中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普查精神,认真、按时完成各自的普查任务,为全市普查工作的全面胜利打好基础。会议掀起了全市新一轮的普查高潮,各县区的工作再一次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起来。

 第二文物普查小组继续采取逐县督促指导的方法,对负责的5县2区的工作进行指导。第一站来到了伊川县,在这里,我们发现了明南京御史王良辰的家族墓地,墓地共有7座墓葬,分布规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其后,又分别对宜阳县、偃师市、洛宁县、嵩县、涧西区、高新区的普查工作进行督导调查,发现了一大批重要的文物点。如宜阳县的丰李公社旧址、福胜寺,洛宁县的马陵道、结义庙,偃师市的麦秸坪蓄水池、邙山陵墓群的古墓调查,嵩县的车村合作社旧址、供销社旧址,涧西区的工业街坊,高新区的孙盛家族墓地等,都是普查中的重要新发现。

 5月11—17日,**省文物局资源处王瑞琴副处长一行亲临**各县区普查一线指导工作,我们二组成员全程陪同检查了5县的普查工作。通过检查,我们看到了自己在资料简介等项目填写中的长处,也认识了在绘制平面图等方面的不足。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与省里专家认真交流,精心探讨,明确了野外调查和资料填写过程中许多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通过一星期的检查,我们肯定了成绩,看到了不足,而省里专家的指导性意见也将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中的努力方向。

 涧西区的工业遗产是此次文物普查的重要对象之一。在**市中州西路与景华路之间,自西向东依次分布有30余个街坊,每个街坊中均有数十幢建筑。这些均是上世纪50年代与涧西几大厂矿配套建设的生活居住设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我们利用在县区指导工作的间隙,抽空对这些街坊建筑逐座进行登记、绘图、照相,目前已完成了一大批的普查任务。

 文物普查是一项庞杂、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我们必须对人们在各个时期使用、居住过的典型的文物进行全面登记,不留遗漏,才能真实地反映当时人们真实的生活状况。文物普查仅剩半年时间,我们的工作任务还很重,压力还很大,但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第二普查小组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普查力度,将5县2区的普查工作进行到底,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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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总结范文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怎么写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 审理   提高 )

税务工作总结怎么写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 工作总结   税务 )

国税局税收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思路怎么写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 国税局   工作总结 )

地税局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计划怎么写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 工作计划   地税局 )

国税局工作安排怎么写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 国税局   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