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查询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范文模板

共有253人参考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怎么写,4135字免费保先教育模板格式范文
范文模板大全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怎么写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范文(4135字)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
  城市化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过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阶段,也是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证明了的客观过程。但是,世界各国的城市化进程历史表明,城市化由于把农民从其赖以为生的土地上剥离出来,弄不好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城市化进程中城郊土地价值上升,我国土地的户籍分配制度和女性的婚嫁,使城郊妇的土地权益常遭侵犯,成为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弱者。特别是城郊离异妇女,土地权益更难保护,成为城市化中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城郊妇女: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权益受侵严重
  城郊地区土地资源更为稀缺,而且土地市场相对发育,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加上土地的商用开发价值逐年攀升,使得城郊的土地价值较高,城郊的土地权益之争更加激烈。女性作为两性中的弱者,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权益被侵犯的现象经常发生,因而引起城郊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表现有:
  ⒈城郊出嫁女的承包权被侵害。因为城郊的土地价值较高,又牵涉到征地补偿问题,因此,许多城郊对妇女承包集体土地作出规定:凡出嫁女无论嫁到何处,户籍是否迁出,其承包耕地一律要被村集体收回。如某市城北区寺台子村在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研究决定,凡年以后的出嫁姑娘一律收回分配的承包地,不批给宅基地。该决定的效力一直延续到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其间有个户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女的承包土地被收回,由此引发名妇女联名上访。
  ⒉城郊未婚和离婚妇女权益更难保护。城郊未婚姑娘及待嫁妇女不能获得应得的承包份额甚至预先取消了土地承包资格,这也是城郊妇女土地权益被侵犯的普遍现象。特别是当集体土地入股或被征用时,他们应该得到的土地分红或征地补偿,被村里制订的村规民约强行剥夺。离婚妇女在离婚后,其应该享有的土地承包权或征地补偿款,常常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合法收回,而无论离婚妇女是否能够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庄获得承包土地。
  ⒊招婿女没有村民待遇。城郊的计划生育推行得比较好,因此独子独女户大量出现,有的城郊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女方不愿意嫁到外地去,就招婿到家,男方也愿意来落户。但许多城郊村庄都规定必须是独生女或无男孩户。不符合这一条件的未婚女子都要出嫁,并且不论你是否愿意都必须到夫家居住和落户,娘家村一律不分配承包田,她们子女也不准在娘家上户口、亦不分配土地。未被村庄同意和批准,婚后在娘家村落户的不给宅基地。比如:有的村庄规定,本村妇女娶城市户口的丈夫,丈夫理所当然不分土地,妻子如果不符合在娘家村招女婿的规定,出嫁女也要收回承包土地,并且他们的子女也要被划分成随父还是随母。这些规定严重损害了妇女的权益,是严重的男女土地权益不平等。
  ⒋征地补偿将妇女分为三六九等。城郊富裕地方的征地补偿费比较高,许多村庄都限制妇女的公平享有。例如青海省妇联、西宁市妇联、城北区妇联联合于年月调查处理了一起由土地征用补偿引发的妇女土地纠纷案。西宁城郊由于土地征用较多,在这个过程中妇女的土地权益变成了现金分配而显现出来。比如:小桥村的一片河滩地被征用,在分配土地就业补偿费时村委会规定,凡年月日以前已婚的姑娘(娶的媳妇),享受就业待遇,但子女不享受就业待遇;年月日以后结婚的姑娘及其子女,不享受任何就业待遇。再比如,经过韵家口镇政府批准的中庄村土地征用后青苗补偿费分配方案规定,凡已出嫁的姑娘年满岁以下,户口在本村的补偿;年满岁以上,户口还在本村的,其子补偿,其女补偿;周岁,户口在本村的其子补偿,其女补偿;凡是招入我村已落户的女婿补偿。这些规定将出嫁女及其子女、上门女婿等分成等级给以不同的待遇,打破了集体成员无差别共同占有集体资产的法律框架和传统习惯。对享有平等土地权的城郊妇女们的利益是严重的侵害。
  ⒌就业歧视严重。妇女因为其本身的生理原因,就业能力不及男子,需要社会照顾。城郊妇女失去土地后,其强大的生存依托失去了,就业的艰难就立即显现。在城郊就业安排中,城郊妇女不仅不能得到照顾,反而受到不应有的歧视。例如,有的村规定,在就业安排时,先安排各家的男性就业,或者在分配工作条件好的单位时,先安排本村的男性村民,他们认为女性反正迟早会嫁出去的,应该先照顾本村的男青年就业。城郊妇女在城市就业时也常常被歧视,企业老板们对女性的结婚生育有诸多限制,有些企业甚至干脆不招女工,造成了女性就业不应有的压力。
  二、根源:男权文化主宰城郊社会之害
  城郊女农民权益被尊称为父辈和兄弟辈的男性侵害的事例随处可见,引起的上访事件也很多。城郊的土地权益分配歧视女性,对女性进行剥夺,其根源主要是男权主宰城郊土地的分配权。?
  ⒈男权文化无视女性土地权益。在男权文化以及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下,人们思考问题是从男性出发,如何保护男性的利益,如何使男性的利益不受损害,有意无意忽略了女性的利益,损害了女性的权益。问题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损害了女性的利益,而在于当今的文化认为这是自然的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这种思想,这种观念使土地承包就成为只是男性群体内部的事。因此从思想上就将妇女排除在承包土地权利之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嫁不取地,娶不分地就是以男性为本位的男权文化考虑问题的结果,它强化着男性的主体性和女性的从属性依附性。它方便男性,优惠男性,巩固男性对家对女人的主人地位;它为难女性,限制女性,弱化女性在家在婚姻中的主体地位;从全社会来说显失公平。男权主宰了城郊土地的分配权,男性从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利益村民民主的手段,制订歧视女性的村规民约,无视女性土地权益,侵害女性合法的土地利益。?
  ⒉男主女从的家庭结构导致女性群体利益丧失。男权文化积淀的制度性男主外女治内的社会结构使当今农村干部除点缀性的安排个别女性在不重要的位置上外,几乎是清一色男性,职务的性别化导致女性在权力结构中的边缘化,这又导致决策机构中女性的缺席。女性附庸的官僚思想使女性参政成为一种摆设,一种装饰,一种招牌,一种遮掩。这种缺席又容易导致这样的结果:女性群体利益被边缘化。当这些决策者都是男性时,男性的共同利益就会自然带到政策之中得以体现,而女性的利益则被决策者所忽视,女性群体的要求和声音难以在决策层表达出来,这就使得女性群体的正当利益整体上被遗忘和忽略。《村委会组织法》没有对村委会决议内容制定有效的监督。这就给农村主流群体剥夺边缘群体利益留下了操作空间,这就使村委会作出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嫁不取地,娶不分地等损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男人土地交易政策通过易于反掌。
  ⒊男人主宰分配权制度歧视妇女。制定政策的人可能忘记别人的特殊问题,但不会忘记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男性群体的代言人,自然不会忘记男性的利益,女性群体的利益则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由此政策必然倾向男性或以男性为中心。利益或权益就是一种资源,如果将这种资源比喻为一块蛋糕,男女应各分一半,现在男性决策以家为单位分割,男人代表家分蛋糕,然后再分给家庭成员。第一次分割是男人之间的事,第二次分割则由某个具体男人说了算,男人是否公正缺乏社会监督。其实目前以农户承包土地的政策就是以男人承包,男人主刀的男人之间土地分割,女人的权益以家的形式被掩盖。妇女土地权益在以家为单位的承包机制中,被悄悄而光明正大的剥夺。
  ⒋从夫居的传统习俗影响。从夫居和土地承包书上只有男性名字的传统习俗忽视了妇女的个人权利,从夫居是男权文化的传统,土地承包书上只有男性名字是男权文化的现代化,二者的合一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它又是这种文化的结果;在新形势下起着巩固男权文化的作用。从夫居、男性名字与男权文化互为因果。从夫居和土地证上的男性名字制约妇女土地承包权,从夫居使妇女土地权益被牢牢套在婚姻上,一旦离婚,土地权益就被男人强行夺走了。
  三、对策:依法维权促发展
  ⒈在地方立法中进一步具体化城郊妇女土地权利。城郊妇女在城市化进程中是社会的弱者,地方在征地补偿、就业安置等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城郊妇女的权。益保护,特别是要具体化和有可操作性,限制村规民约在法律和国家政策下运行比如可增加妇女结婚的,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妇女离婚的,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依法受到保护,可以作为家庭财产处理。再比如,在土地承包法草案总则中可以增加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规定。如,规定妇女结婚后,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在未解决前,娘家所在村应保留其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上述具体操作程序中均涉及到土地调整的问题,与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相违背。处理好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往往将处于两难的境地。
  ⒉改进法规、政策的执行。首先,将个人权利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通常情况下女性的权利被埋没在婚姻关系中。所以,在法律执行中,要正视法律面对的是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结构的现实,在执行具体的法律条文时应具有性别敏感性。同时应提供司法救济,使无地的农村妇女状告村民委员会的案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以解决。其次,继续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等相关妇女土地权益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注意向农村基层干部宣传使之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在土地及宅基地的分配中自觉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制裁措施。对违反法律规定经批评教育又不改正者坚决给责任人行政处分。
  ⒊有效调适村规民约运行。中办[]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妇女权益保护法》第条都有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结婚后本人的责任田和口粮田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妇女有权选择其户口所在地。一切与法律关于男女平等原则相违背的村规民约应予废止。绝不能以小政策对抗国家法律。
  ⒋制定农村妇女发展促进法,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厚实的经济基础。在妇女促进法中,规定对妇女进步和发展的支持,促进农村妇女的就业和发展,壮大农村妇女维权的主体力量。同时,积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和吸纳农村妇女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开辟农村妇女劳力农外就业渠道,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从而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特别是城郊妇女的土地权益。

1FWA范文链接:http://www.1fwa.com/fanwen/447/

《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doc》
将范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参考和打印
保先教育范文模板范本免费下载
点击下载文档

文件为doc格式

未知区域的朋友,你觉得城郊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及对策范文格式写法怎么样?(最多500字,当前字数:0)
保先教育范文

农民数量减少而贫困人口反增,这是为什么?怎么写

历来工业化成功的国度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农民与减少贫困应该是两条齐头并进的等边线,他们相互依存,共同进退,直至一个工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现代国家的出现。 而在我国的近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人口总量的确在减少,但是,在某些地区随着这种减少带来的,不是贫困人口的减少,而是贫困人口的增长。 不难看出,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省份,仍然是那些农业大省。除了老大难的淮河流域生存条件恶劣等自然因素,因圈地而造成的人为贫困大约要占据相当的比例。 这几个新增贫困人口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农民失地比较严重的省份。农民的数量不是因为城镇工业化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剥夺土地而减少,所以导致了新的贫困,也就并不足奇。 失去土地的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计划的安置,所以他们的身份瞬间模糊起来。如今有个比较流行的词汇“边缘化”,此语套在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上或许有几分合适,但却也有几分不妥,因为在工人失业严重的地方,还有多少无法安居乐业的人“非边缘化”呢?所以还有个更悠久更深刻的词汇形容他们,曰:盲流。如果抛开词语的歧视成分,释为“盲目流动”,或者还是颇为妥贴。正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以被迫盲目流动,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是被迫、盲目的,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不太走运的人成为了新贫困人口中的一员。 农民减少而贫困反增——这有悖常理的新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这里减少农民的作法同样有悖常理。一个农业人口总是徘徊在国家总人口80%左右的国家,使大多农民离开土地并非是件坏事,正是大势所趋。因为凡是一个大国要发展,首先必须成为工业强国,不可能总是在农业大国里“领先”。但是,减少农民必须水到渠成,决不能拔苗助长。尤其当这种拔苗助长成为一种巧取豪夺的借口时,减少农民只会偏出正常轨道。 何谓减少农民的水到渠成?首先必须有科技含量下工农业发展直至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这是减少农民的必需硬件;其次还要有城市接纳农民的人文环境营造,这是转化农民的必需软件。目前我们社会一硬一软的这两个“水渠”尚未成形与成熟,被减下来的农民,一则沦为简单的劳力,二则得不到城市的善待,于是这种转变就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抛弃”。 出现这种局面,还与我国目前工业发展现状有关。当一个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只能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停留,整个制造业只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那么减下来的农民除了成为简单而廉价的劳力,又有何所依呢? 在我们这里,接受减下来农民的城市障碍有“暂住”等等这“证”那“证”的限制,但最根本的,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工业的衰落,城市工人尚且不少待岗,怎么还轮得到农民来做工呢?即使失业工人与减下来的农民都成为小商与服务业者,但这会给一个以工业为本的城市带来真正的就业良机与真实的繁荣吗? 近邻日本的工业化成功经验令我们不得不沉思反省。当初他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将大量农民培养成为技术工人,一是有蒸蒸日上的工业作衬,二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城市对这些农民大开绿灯,使他们很快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在这里,由于工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景气,所以不存在任何城市工人对减下来农民的排斥,技术工人的竞争取代了失业之虞。日本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可以说正是建立在减少农民正道的基础上的。 以减少农民来减少贫困的正道,不是所谓的圈地城市化,而是实现城镇的工业化。城市化不等于工业化,失去土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盲目流动,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安居乐业的技术工人。这是目前横亘在我国经济转进路上的一时难以逾越的山脉。 ( 这是   贫困人口 )

对当前“三农”问题的几点思考怎么写

历来工业化成功的国度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农民与减少贫困应该是两条齐头并进的等边线,他们相互依存,共同进退,直至一个工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现代国家的出现。 而在我国的近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人口总量的确在减少,但是,在某些地区随着这种减少带来的,不是贫困人口的减少,而是贫困人口的增长。 不难看出,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省份,仍然是那些农业大省。除了老大难的淮河流域生存条件恶劣等自然因素,因圈地而造成的人为贫困大约要占据相当的比例。 这几个新增贫困人口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农民失地比较严重的省份。农民的数量不是因为城镇工业化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剥夺土地而减少,所以导致了新的贫困,也就并不足奇。 失去土地的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计划的安置,所以他们的身份瞬间模糊起来。如今有个比较流行的词汇“边缘化”,此语套在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上或许有几分合适,但却也有几分不妥,因为在工人失业严重的地方,还有多少无法安居乐业的人“非边缘化”呢?所以还有个更悠久更深刻的词汇形容他们,曰:盲流。如果抛开词语的歧视成分,释为“盲目流动”,或者还是颇为妥贴。正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以被迫盲目流动,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是被迫、盲目的,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不太走运的人成为了新贫困人口中的一员。 农民减少而贫困反增——这有悖常理的新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这里减少农民的作法同样有悖常理。一个农业人口总是徘徊在国家总人口80%左右的国家,使大多农民离开土地并非是件坏事,正是大势所趋。因为凡是一个大国要发展,首先必须成为工业强国,不可能总是在农业大国里“领先”。但是,减少农民必须水到渠成,决不能拔苗助长。尤其当这种拔苗助长成为一种巧取豪夺的借口时,减少农民只会偏出正常轨道。 何谓减少农民的水到渠成?首先必须有科技含量下工农业发展直至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这是减少农民的必需硬件;其次还要有城市接纳农民的人文环境营造,这是转化农民的必需软件。目前我们社会一硬一软的这两个“水渠”尚未成形与成熟,被减下来的农民,一则沦为简单的劳力,二则得不到城市的善待,于是这种转变就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抛弃”。 出现这种局面,还与我国目前工业发展现状有关。当一个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只能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停留,整个制造业只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那么减下来的农民除了成为简单而廉价的劳力,又有何所依呢? 在我们这里,接受减下来农民的城市障碍有“暂住”等等这“证”那“证”的限制,但最根本的,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工业的衰落,城市工人尚且不少待岗,怎么还轮得到农民来做工呢?即使失业工人与减下来的农民都成为小商与服务业者,但这会给一个以工业为本的城市带来真正的就业良机与真实的繁荣吗? 近邻日本的工业化成功经验令我们不得不沉思反省。当初他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将大量农民培养成为技术工人,一是有蒸蒸日上的工业作衬,二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城市对这些农民大开绿灯,使他们很快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在这里,由于工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景气,所以不存在任何城市工人对减下来农民的排斥,技术工人的竞争取代了失业之虞。日本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可以说正是建立在减少农民正道的基础上的。 以减少农民来减少贫困的正道,不是所谓的圈地城市化,而是实现城镇的工业化。城市化不等于工业化,失去土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盲目流动,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安居乐业的技术工人。这是目前横亘在我国经济转进路上的一时难以逾越的山脉。 ( 三农   几点思考 )

供销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内外对比分析怎么写

历来工业化成功的国度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农民与减少贫困应该是两条齐头并进的等边线,他们相互依存,共同进退,直至一个工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现代国家的出现。 而在我国的近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人口总量的确在减少,但是,在某些地区随着这种减少带来的,不是贫困人口的减少,而是贫困人口的增长。 不难看出,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省份,仍然是那些农业大省。除了老大难的淮河流域生存条件恶劣等自然因素,因圈地而造成的人为贫困大约要占据相当的比例。 这几个新增贫困人口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农民失地比较严重的省份。农民的数量不是因为城镇工业化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剥夺土地而减少,所以导致了新的贫困,也就并不足奇。 失去土地的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计划的安置,所以他们的身份瞬间模糊起来。如今有个比较流行的词汇“边缘化”,此语套在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上或许有几分合适,但却也有几分不妥,因为在工人失业严重的地方,还有多少无法安居乐业的人“非边缘化”呢?所以还有个更悠久更深刻的词汇形容他们,曰:盲流。如果抛开词语的歧视成分,释为“盲目流动”,或者还是颇为妥贴。正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以被迫盲目流动,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是被迫、盲目的,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不太走运的人成为了新贫困人口中的一员。 农民减少而贫困反增——这有悖常理的新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这里减少农民的作法同样有悖常理。一个农业人口总是徘徊在国家总人口80%左右的国家,使大多农民离开土地并非是件坏事,正是大势所趋。因为凡是一个大国要发展,首先必须成为工业强国,不可能总是在农业大国里“领先”。但是,减少农民必须水到渠成,决不能拔苗助长。尤其当这种拔苗助长成为一种巧取豪夺的借口时,减少农民只会偏出正常轨道。 何谓减少农民的水到渠成?首先必须有科技含量下工农业发展直至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这是减少农民的必需硬件;其次还要有城市接纳农民的人文环境营造,这是转化农民的必需软件。目前我们社会一硬一软的这两个“水渠”尚未成形与成熟,被减下来的农民,一则沦为简单的劳力,二则得不到城市的善待,于是这种转变就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抛弃”。 出现这种局面,还与我国目前工业发展现状有关。当一个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只能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停留,整个制造业只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那么减下来的农民除了成为简单而廉价的劳力,又有何所依呢? 在我们这里,接受减下来农民的城市障碍有“暂住”等等这“证”那“证”的限制,但最根本的,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工业的衰落,城市工人尚且不少待岗,怎么还轮得到农民来做工呢?即使失业工人与减下来的农民都成为小商与服务业者,但这会给一个以工业为本的城市带来真正的就业良机与真实的繁荣吗? 近邻日本的工业化成功经验令我们不得不沉思反省。当初他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将大量农民培养成为技术工人,一是有蒸蒸日上的工业作衬,二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城市对这些农民大开绿灯,使他们很快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在这里,由于工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景气,所以不存在任何城市工人对减下来农民的排斥,技术工人的竞争取代了失业之虞。日本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可以说正是建立在减少农民正道的基础上的。 以减少农民来减少贫困的正道,不是所谓的圈地城市化,而是实现城镇的工业化。城市化不等于工业化,失去土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盲目流动,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安居乐业的技术工人。这是目前横亘在我国经济转进路上的一时难以逾越的山脉。 ( 供销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经营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队伍建设要过硬怎么写

历来工业化成功的国度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农民与减少贫困应该是两条齐头并进的等边线,他们相互依存,共同进退,直至一个工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现代国家的出现。 而在我国的近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人口总量的确在减少,但是,在某些地区随着这种减少带来的,不是贫困人口的减少,而是贫困人口的增长。 不难看出,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省份,仍然是那些农业大省。除了老大难的淮河流域生存条件恶劣等自然因素,因圈地而造成的人为贫困大约要占据相当的比例。 这几个新增贫困人口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农民失地比较严重的省份。农民的数量不是因为城镇工业化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剥夺土地而减少,所以导致了新的贫困,也就并不足奇。 失去土地的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计划的安置,所以他们的身份瞬间模糊起来。如今有个比较流行的词汇“边缘化”,此语套在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上或许有几分合适,但却也有几分不妥,因为在工人失业严重的地方,还有多少无法安居乐业的人“非边缘化”呢?所以还有个更悠久更深刻的词汇形容他们,曰:盲流。如果抛开词语的歧视成分,释为“盲目流动”,或者还是颇为妥贴。正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以被迫盲目流动,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是被迫、盲目的,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不太走运的人成为了新贫困人口中的一员。 农民减少而贫困反增——这有悖常理的新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这里减少农民的作法同样有悖常理。一个农业人口总是徘徊在国家总人口80%左右的国家,使大多农民离开土地并非是件坏事,正是大势所趋。因为凡是一个大国要发展,首先必须成为工业强国,不可能总是在农业大国里“领先”。但是,减少农民必须水到渠成,决不能拔苗助长。尤其当这种拔苗助长成为一种巧取豪夺的借口时,减少农民只会偏出正常轨道。 何谓减少农民的水到渠成?首先必须有科技含量下工农业发展直至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这是减少农民的必需硬件;其次还要有城市接纳农民的人文环境营造,这是转化农民的必需软件。目前我们社会一硬一软的这两个“水渠”尚未成形与成熟,被减下来的农民,一则沦为简单的劳力,二则得不到城市的善待,于是这种转变就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抛弃”。 出现这种局面,还与我国目前工业发展现状有关。当一个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只能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停留,整个制造业只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那么减下来的农民除了成为简单而廉价的劳力,又有何所依呢? 在我们这里,接受减下来农民的城市障碍有“暂住”等等这“证”那“证”的限制,但最根本的,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工业的衰落,城市工人尚且不少待岗,怎么还轮得到农民来做工呢?即使失业工人与减下来的农民都成为小商与服务业者,但这会给一个以工业为本的城市带来真正的就业良机与真实的繁荣吗? 近邻日本的工业化成功经验令我们不得不沉思反省。当初他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将大量农民培养成为技术工人,一是有蒸蒸日上的工业作衬,二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城市对这些农民大开绿灯,使他们很快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在这里,由于工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景气,所以不存在任何城市工人对减下来农民的排斥,技术工人的竞争取代了失业之虞。日本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可以说正是建立在减少农民正道的基础上的。 以减少农民来减少贫困的正道,不是所谓的圈地城市化,而是实现城镇的工业化。城市化不等于工业化,失去土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盲目流动,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安居乐业的技术工人。这是目前横亘在我国经济转进路上的一时难以逾越的山脉。 ( 保持共产党员   队伍建设 )

胡锦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怎么写

历来工业化成功的国度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农民与减少贫困应该是两条齐头并进的等边线,他们相互依存,共同进退,直至一个工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现代国家的出现。 而在我国的近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人口总量的确在减少,但是,在某些地区随着这种减少带来的,不是贫困人口的减少,而是贫困人口的增长。 不难看出,新增贫困人口的主要省份,仍然是那些农业大省。除了老大难的淮河流域生存条件恶劣等自然因素,因圈地而造成的人为贫困大约要占据相当的比例。 这几个新增贫困人口的农业大省,同时也是农民失地比较严重的省份。农民的数量不是因为城镇工业化的结果而是因为被剥夺土地而减少,所以导致了新的贫困,也就并不足奇。 失去土地的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计划的安置,所以他们的身份瞬间模糊起来。如今有个比较流行的词汇“边缘化”,此语套在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上或许有几分合适,但却也有几分不妥,因为在工人失业严重的地方,还有多少无法安居乐业的人“非边缘化”呢?所以还有个更悠久更深刻的词汇形容他们,曰:盲流。如果抛开词语的歧视成分,释为“盲目流动”,或者还是颇为妥贴。正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土地,所以被迫盲目流动,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是被迫、盲目的,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不太走运的人成为了新贫困人口中的一员。 农民减少而贫困反增——这有悖常理的新情况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这里减少农民的作法同样有悖常理。一个农业人口总是徘徊在国家总人口80%左右的国家,使大多农民离开土地并非是件坏事,正是大势所趋。因为凡是一个大国要发展,首先必须成为工业强国,不可能总是在农业大国里“领先”。但是,减少农民必须水到渠成,决不能拔苗助长。尤其当这种拔苗助长成为一种巧取豪夺的借口时,减少农民只会偏出正常轨道。 何谓减少农民的水到渠成?首先必须有科技含量下工农业发展直至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的支撑,这是减少农民的必需硬件;其次还要有城市接纳农民的人文环境营造,这是转化农民的必需软件。目前我们社会一硬一软的这两个“水渠”尚未成形与成熟,被减下来的农民,一则沦为简单的劳力,二则得不到城市的善待,于是这种转变就很有可能变成一种“抛弃”。 出现这种局面,还与我国目前工业发展现状有关。当一个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只能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停留,整个制造业只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那么减下来的农民除了成为简单而廉价的劳力,又有何所依呢? 在我们这里,接受减下来农民的城市障碍有“暂住”等等这“证”那“证”的限制,但最根本的,是老工业基地城市工业的衰落,城市工人尚且不少待岗,怎么还轮得到农民来做工呢?即使失业工人与减下来的农民都成为小商与服务业者,但这会给一个以工业为本的城市带来真正的就业良机与真实的繁荣吗? 近邻日本的工业化成功经验令我们不得不沉思反省。当初他们有意识有计划地将大量农民培养成为技术工人,一是有蒸蒸日上的工业作衬,二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城市对这些农民大开绿灯,使他们很快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在这里,由于工业的飞速发展、经济的景气,所以不存在任何城市工人对减下来农民的排斥,技术工人的竞争取代了失业之虞。日本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可以说正是建立在减少农民正道的基础上的。 以减少农民来减少贫困的正道,不是所谓的圈地城市化,而是实现城镇的工业化。城市化不等于工业化,失去土地的农民流离失所、盲目流动,也不可能一下子变成安居乐业的技术工人。这是目前横亘在我国经济转进路上的一时难以逾越的山脉。 ( 党的执政能力   党的先进性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