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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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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怎么写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范文(2623字)

按:以下是叶开军同志在武汉市工商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的发言全文。叶开军同志是武汉市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中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我们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同志都要向叶开军同志学习,学习他与时俱进,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本色的坚定信念;学习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勇于开拓,乐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质;学习他襟怀坦荡,与人为善的高尚情操,争做合格的工商卫士,为全面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进一步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而奋力拼搏。 我在任汉阳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时,曾荣获全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我不但要当学习"三个代表"的先进个人,更要做一名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模范典型。
一、风华正茂走三乡,勇挑重担勤耕耘 二、岗位调整只等闲,万紫千红总是春
1997年,我调任洪山工商分局局长,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岗位。从综合性强的块块单位,到专业性强的执法部门,我深入调研,认真补课,很快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门内汉"。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牢牢抓住工作要点,提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洪山区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短时间内即引进企业30余家,有力地推动了洪山区经济的发展。我还带领局一班人,通过多方努力,为分局100余名干部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由于房源不够,我主动放弃分房,多年租房居住。与此同时,分局积极筹措资金新建了3个、改造了3个工商所办公楼,配置车辆十多台,为部分科室和工商所配备了空调和办公电脑,良好的硬件设施为分局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0年,我调任汉阳工商分局党组书记,从行政工作领域到党务工作领域,我从思想到工作方法上再次努力适应角色的转变。几年里,我带领分局党组一班人,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活市场,又取得了一些成绩。,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局9个工商所里有6个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分局党组被区委评为全区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十佳先进单位",我个人则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三、身逢盛世正当年,跃马扬鞭再奋蹄
11月份,我调到市工商局市场处任处长。面对新的挑战,尽管起早睡晚,工作任务愈发繁重,但我有决心,有信心,有干劲,相信自己能够把工作做好。
为了使市场管理有法可依,我组织处室有关人员根据立法规划,与法规处配合,共同起草了《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为了促其尽早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我奔走于全市各工商分局之间,进行巡回授课达13场次,培训工商干部和市场业主方人员3,000余人次,为营造依法行政,诚信经商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实施市场监管,我与全处同志一起,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认真推行市场业主负责制,全力落实"一栏、二帐、三制"监管措施,截止目前,全市有90%的市场与工商部门签订了《商品质量承诺书》,市场中90%的经营户与市场业主签订了《文明经营承诺书》,有力地维护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受到国家总局、省局的充分肯定。为了管好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我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明确处室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市场"食品放心"工程。近年来,"放心肉"的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蔬菜品质合格率一直排在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放心粮油管理工作受到市政府表彰。为了保证各项监管措施的完全到位,我时常带领处室同志,不怕辛苦,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深入市场管理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做了大量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为了确保突击性市场执法活动效果,我总是靠前指挥。在抗击"非典"、防治禽流感以及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的工作中,我始终坚守在市场第一线,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在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
四、雁靠领头兵靠带,心底无私天地宽
31年的工作历程告诉我,成绩是大家的,是大家共同干出来的。当然,大家的热情和力量要靠人来调动,大家的智慧和积极性要靠人来发挥,我在其中只是起到了一点牵头领队的作用。要做好一名领导,应该具备两项基本素质,一是注意以身作则,二是讲究工作方法。在以身作则上,我时时处处以勤政廉政的标准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甘为人民公仆。31年来,不管在哪一个地方,还是在哪一个岗位,我从没有为自己谋过一丝利益。现在调到市局工作,我每天乐于挤公共汽车上下班。经我提拔的干部也不少,但我坚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将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使其成为工作的中坚力量。
在严于律已的同时,我始终不断探索带兵作战的新路子。总结出了"围绕一个根本,突出两个作用,处理好三个关系"的基本工作方法。"一个根本",就是以人为本。要培养有前途的人,使用有专长的人,奖励有贡献的人,保护有业绩的人。"突出两个重点",就是充分挖掘和突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个是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第二个是处理好大事与小事的关系,既要抓好中心工作和重点环节,又要统筹兼顾具体细节;第三个是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要了解同志,尊重同志,让每一个同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
我是一个有着23年党龄的老党员,受党教育培养更是多年,工作上虽然作出了一点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距离。对于我来说,成绩和荣誉只属于过去。通过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洗礼,我要做到思想上有新武装,宗旨上有新认识,作风上有新转变,能力上有新提高。
真正的强者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所压倒。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共同打造我市工商事业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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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一免两补”政策的调查与思考怎么写

在武汉市农村大力推行“一免两补”(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政策,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不久前,我们到武汉市四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与部分干部、农民座谈,并深入农户察看“两补”的发放单据。调研中,我们发现,“一免两补”政策的推行使武汉市“三农”工作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此无不欢欣鼓舞。但在同时,与这一政策的推行相伴随,农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渐次暴露出来,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一免两补”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农民种田的动机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即由“为了糊口”而种田转向“为了增收”而种田。实施“一免两补”之前,由于负担过重,不少农民只愿意种维持温饱的“口粮田”,而不愿意承包更多的田,这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抛荒现象,也使耕地的“二轮承包”难以彻底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种粮的预期收益明显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 二是抛荒向复耕转变,粗放耕种向精耕细作转变。“一免两补”在客观上增加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提高了农民在田地上增加投入、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各区的抛荒地纷纷复耕。如黄陂区蔡店乡以前的抛荒地面积占总耕地的30%,现在已不到10%。 三是村委会的职能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一免两补”政策的落实,减轻了“村官”的工作负担,改变了以往那种“催税催款”的管事式工作方式,其职能正向引导和服务于农民致富转变,干群关系也由此得到改善,从而为乡村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创造了条件。 二、推行“一免两补”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差、农业产业化同承包制之间的制约关系等,皆不利于进一步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有必要引起重视。 1.如何更好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问题。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土地适度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但“一免两补”后,土地的升值效益实在令人心动,于是许多农民或要求提高已签约的土地流转价格,或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有的干脆单方撕毁合同。如黄陂区蔡店乡在发展产业化经营中,于今年2月引导300农户与“三绿公司”签约了种植辣椒出口韩国的订单,但在苗子育成即将移栽时,60%的农户却要求中止合同而“退椒还粮”,使乡里和“三绿公司”进退两难。 2.如何进一步理顺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种粮预期收益的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因此“抢田种”或是“要田种”,这就使得过去就存在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表现主要有:“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以及“一地多证”和土地流转无凭无据两大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一些行政村或因组织不健全而导致发包工作无序,或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与法规认真核实土地面积,或没有按照规范填报面积,或没有按规定下发《土地经营证书》,致使“二轮承包”不到位;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村在集体收回发包权时,或没有书面通知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没有报乡镇政府备案,或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致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土地维权意识问题。“抢田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农民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农民土地责任观念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重权弃责。有的农民认为“手中拥有承包权,反正不纳税,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不要白不要,要了白要”。这种观念支配下的“抢田”实际是为了“占田”,即获得承包权后,高价出租谋利。二是土地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过程中强行流转、单方面撕毁合同、出尔反尔等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4.如何有效地解决土地资源权利配置不平衡问题。农村人口处在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但人口减少的农户,甚至长年在外打工或完全迁走了的农户谁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造成许多地方农户之间所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一现象虽早有表现,但由于过去种田纳税、粮贱利薄,所以一直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掩盖。现在种田利丰了,农户要求重新配置土地经营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试图解决,但又怕违反了“30年不变”的政策。 5.如何化解农资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问题。黄陂区部分农民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农资涨价幅度分别为:尿素30%、复合肥9.4%、农药1.5%、常规稻种10%、杂交稻种2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得不到保证,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变动,包括“一免两补”在内的中央采取的兴农政策将很难得到真正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积极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坚持“二轮承包”的政策规定,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解决土地矛盾,是当前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的紧迫任务。一是要始终坚持并巩固“二轮承包”的成果,切忌随意更改既定的承包政策与承包现实。对“二轮承包”不彻底、遗留问题严重的地方,应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完成承包工作,理顺承包权属关系。二是必须坚持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尊重既定的流转事实,理顺流转权属,并注重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流转双方行为的协商机制。 2.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流转制度的缺失:一是缺少规范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缺少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政策,使土地流转处在盲目定价状态。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其本质是将耕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进行价格化的合理配置,而“收益权”在当前被严重忽视。土地纠纷,往往是在农民看到土地收益增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制定规范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政策,是当前一个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 3.加大土地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乡村各级组织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法规、土地法规、合同法规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和种田的责任意识。 4.实行局部微调,解决土地权利配置的不平衡性。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微调,对那些土地承包权利配置悬殊——如超过当地田地平均基数5到10倍以上、群众要求重新分配呼声高的村组——在“二轮承包”完成后的第10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调整必须以“二轮承包”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为依据,不包括“二轮承包”之后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的经营权。 5.大力化解村级债务,推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乡村干部不可能长期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有效工作。为此,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减轻农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乡、镇)财政,要加大村级债务解决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借“一免两补”政策的东风,推动村级组织转变职能——重点是为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兴农提供服务、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 ( 推行   思考 )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工作实施方案怎么写

在武汉市农村大力推行“一免两补”(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政策,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不久前,我们到武汉市四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与部分干部、农民座谈,并深入农户察看“两补”的发放单据。调研中,我们发现,“一免两补”政策的推行使武汉市“三农”工作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此无不欢欣鼓舞。但在同时,与这一政策的推行相伴随,农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渐次暴露出来,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一免两补”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农民种田的动机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即由“为了糊口”而种田转向“为了增收”而种田。实施“一免两补”之前,由于负担过重,不少农民只愿意种维持温饱的“口粮田”,而不愿意承包更多的田,这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抛荒现象,也使耕地的“二轮承包”难以彻底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种粮的预期收益明显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 二是抛荒向复耕转变,粗放耕种向精耕细作转变。“一免两补”在客观上增加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提高了农民在田地上增加投入、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各区的抛荒地纷纷复耕。如黄陂区蔡店乡以前的抛荒地面积占总耕地的30%,现在已不到10%。 三是村委会的职能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一免两补”政策的落实,减轻了“村官”的工作负担,改变了以往那种“催税催款”的管事式工作方式,其职能正向引导和服务于农民致富转变,干群关系也由此得到改善,从而为乡村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创造了条件。 二、推行“一免两补”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差、农业产业化同承包制之间的制约关系等,皆不利于进一步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有必要引起重视。 1.如何更好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问题。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土地适度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但“一免两补”后,土地的升值效益实在令人心动,于是许多农民或要求提高已签约的土地流转价格,或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有的干脆单方撕毁合同。如黄陂区蔡店乡在发展产业化经营中,于今年2月引导300农户与“三绿公司”签约了种植辣椒出口韩国的订单,但在苗子育成即将移栽时,60%的农户却要求中止合同而“退椒还粮”,使乡里和“三绿公司”进退两难。 2.如何进一步理顺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种粮预期收益的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因此“抢田种”或是“要田种”,这就使得过去就存在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表现主要有:“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以及“一地多证”和土地流转无凭无据两大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一些行政村或因组织不健全而导致发包工作无序,或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与法规认真核实土地面积,或没有按照规范填报面积,或没有按规定下发《土地经营证书》,致使“二轮承包”不到位;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村在集体收回发包权时,或没有书面通知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没有报乡镇政府备案,或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致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土地维权意识问题。“抢田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农民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农民土地责任观念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重权弃责。有的农民认为“手中拥有承包权,反正不纳税,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不要白不要,要了白要”。这种观念支配下的“抢田”实际是为了“占田”,即获得承包权后,高价出租谋利。二是土地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过程中强行流转、单方面撕毁合同、出尔反尔等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4.如何有效地解决土地资源权利配置不平衡问题。农村人口处在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但人口减少的农户,甚至长年在外打工或完全迁走了的农户谁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造成许多地方农户之间所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一现象虽早有表现,但由于过去种田纳税、粮贱利薄,所以一直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掩盖。现在种田利丰了,农户要求重新配置土地经营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试图解决,但又怕违反了“30年不变”的政策。 5.如何化解农资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问题。黄陂区部分农民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农资涨价幅度分别为:尿素30%、复合肥9.4%、农药1.5%、常规稻种10%、杂交稻种2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得不到保证,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变动,包括“一免两补”在内的中央采取的兴农政策将很难得到真正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积极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坚持“二轮承包”的政策规定,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解决土地矛盾,是当前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的紧迫任务。一是要始终坚持并巩固“二轮承包”的成果,切忌随意更改既定的承包政策与承包现实。对“二轮承包”不彻底、遗留问题严重的地方,应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完成承包工作,理顺承包权属关系。二是必须坚持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尊重既定的流转事实,理顺流转权属,并注重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流转双方行为的协商机制。 2.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流转制度的缺失:一是缺少规范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缺少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政策,使土地流转处在盲目定价状态。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其本质是将耕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进行价格化的合理配置,而“收益权”在当前被严重忽视。土地纠纷,往往是在农民看到土地收益增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制定规范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政策,是当前一个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 3.加大土地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乡村各级组织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法规、土地法规、合同法规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和种田的责任意识。 4.实行局部微调,解决土地权利配置的不平衡性。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微调,对那些土地承包权利配置悬殊——如超过当地田地平均基数5到10倍以上、群众要求重新分配呼声高的村组——在“二轮承包”完成后的第10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调整必须以“二轮承包”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为依据,不包括“二轮承包”之后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的经营权。 5.大力化解村级债务,推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乡村干部不可能长期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有效工作。为此,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减轻农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乡、镇)财政,要加大村级债务解决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借“一免两补”政策的东风,推动村级组织转变职能——重点是为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兴农提供服务、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 ( 工程款   拖欠 )

保持党的先进性活动心得体会--认真学习 增强党性修养怎么写

在武汉市农村大力推行“一免两补”(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政策,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不久前,我们到武汉市四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与部分干部、农民座谈,并深入农户察看“两补”的发放单据。调研中,我们发现,“一免两补”政策的推行使武汉市“三农”工作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此无不欢欣鼓舞。但在同时,与这一政策的推行相伴随,农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渐次暴露出来,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一免两补”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农民种田的动机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即由“为了糊口”而种田转向“为了增收”而种田。实施“一免两补”之前,由于负担过重,不少农民只愿意种维持温饱的“口粮田”,而不愿意承包更多的田,这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抛荒现象,也使耕地的“二轮承包”难以彻底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种粮的预期收益明显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 二是抛荒向复耕转变,粗放耕种向精耕细作转变。“一免两补”在客观上增加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提高了农民在田地上增加投入、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各区的抛荒地纷纷复耕。如黄陂区蔡店乡以前的抛荒地面积占总耕地的30%,现在已不到10%。 三是村委会的职能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一免两补”政策的落实,减轻了“村官”的工作负担,改变了以往那种“催税催款”的管事式工作方式,其职能正向引导和服务于农民致富转变,干群关系也由此得到改善,从而为乡村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创造了条件。 二、推行“一免两补”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差、农业产业化同承包制之间的制约关系等,皆不利于进一步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有必要引起重视。 1.如何更好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问题。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土地适度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但“一免两补”后,土地的升值效益实在令人心动,于是许多农民或要求提高已签约的土地流转价格,或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有的干脆单方撕毁合同。如黄陂区蔡店乡在发展产业化经营中,于今年2月引导300农户与“三绿公司”签约了种植辣椒出口韩国的订单,但在苗子育成即将移栽时,60%的农户却要求中止合同而“退椒还粮”,使乡里和“三绿公司”进退两难。 2.如何进一步理顺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种粮预期收益的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因此“抢田种”或是“要田种”,这就使得过去就存在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表现主要有:“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以及“一地多证”和土地流转无凭无据两大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一些行政村或因组织不健全而导致发包工作无序,或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与法规认真核实土地面积,或没有按照规范填报面积,或没有按规定下发《土地经营证书》,致使“二轮承包”不到位;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村在集体收回发包权时,或没有书面通知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没有报乡镇政府备案,或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致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土地维权意识问题。“抢田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农民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农民土地责任观念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重权弃责。有的农民认为“手中拥有承包权,反正不纳税,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不要白不要,要了白要”。这种观念支配下的“抢田”实际是为了“占田”,即获得承包权后,高价出租谋利。二是土地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过程中强行流转、单方面撕毁合同、出尔反尔等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4.如何有效地解决土地资源权利配置不平衡问题。农村人口处在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但人口减少的农户,甚至长年在外打工或完全迁走了的农户谁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造成许多地方农户之间所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一现象虽早有表现,但由于过去种田纳税、粮贱利薄,所以一直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掩盖。现在种田利丰了,农户要求重新配置土地经营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试图解决,但又怕违反了“30年不变”的政策。 5.如何化解农资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问题。黄陂区部分农民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农资涨价幅度分别为:尿素30%、复合肥9.4%、农药1.5%、常规稻种10%、杂交稻种2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得不到保证,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变动,包括“一免两补”在内的中央采取的兴农政策将很难得到真正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积极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坚持“二轮承包”的政策规定,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解决土地矛盾,是当前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的紧迫任务。一是要始终坚持并巩固“二轮承包”的成果,切忌随意更改既定的承包政策与承包现实。对“二轮承包”不彻底、遗留问题严重的地方,应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完成承包工作,理顺承包权属关系。二是必须坚持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尊重既定的流转事实,理顺流转权属,并注重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流转双方行为的协商机制。 2.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流转制度的缺失:一是缺少规范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缺少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政策,使土地流转处在盲目定价状态。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其本质是将耕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进行价格化的合理配置,而“收益权”在当前被严重忽视。土地纠纷,往往是在农民看到土地收益增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制定规范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政策,是当前一个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 3.加大土地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乡村各级组织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法规、土地法规、合同法规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和种田的责任意识。 4.实行局部微调,解决土地权利配置的不平衡性。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微调,对那些土地承包权利配置悬殊——如超过当地田地平均基数5到10倍以上、群众要求重新分配呼声高的村组——在“二轮承包”完成后的第10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调整必须以“二轮承包”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为依据,不包括“二轮承包”之后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的经营权。 5.大力化解村级债务,推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乡村干部不可能长期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有效工作。为此,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减轻农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乡、镇)财政,要加大村级债务解决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借“一免两补”政策的东风,推动村级组织转变职能——重点是为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兴农提供服务、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 ( 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 )

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总结怎么写

在武汉市农村大力推行“一免两补”(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政策,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不久前,我们到武汉市四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与部分干部、农民座谈,并深入农户察看“两补”的发放单据。调研中,我们发现,“一免两补”政策的推行使武汉市“三农”工作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此无不欢欣鼓舞。但在同时,与这一政策的推行相伴随,农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渐次暴露出来,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一免两补”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农民种田的动机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即由“为了糊口”而种田转向“为了增收”而种田。实施“一免两补”之前,由于负担过重,不少农民只愿意种维持温饱的“口粮田”,而不愿意承包更多的田,这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抛荒现象,也使耕地的“二轮承包”难以彻底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种粮的预期收益明显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 二是抛荒向复耕转变,粗放耕种向精耕细作转变。“一免两补”在客观上增加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提高了农民在田地上增加投入、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各区的抛荒地纷纷复耕。如黄陂区蔡店乡以前的抛荒地面积占总耕地的30%,现在已不到10%。 三是村委会的职能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一免两补”政策的落实,减轻了“村官”的工作负担,改变了以往那种“催税催款”的管事式工作方式,其职能正向引导和服务于农民致富转变,干群关系也由此得到改善,从而为乡村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创造了条件。 二、推行“一免两补”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差、农业产业化同承包制之间的制约关系等,皆不利于进一步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有必要引起重视。 1.如何更好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问题。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土地适度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但“一免两补”后,土地的升值效益实在令人心动,于是许多农民或要求提高已签约的土地流转价格,或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有的干脆单方撕毁合同。如黄陂区蔡店乡在发展产业化经营中,于今年2月引导300农户与“三绿公司”签约了种植辣椒出口韩国的订单,但在苗子育成即将移栽时,60%的农户却要求中止合同而“退椒还粮”,使乡里和“三绿公司”进退两难。 2.如何进一步理顺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种粮预期收益的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因此“抢田种”或是“要田种”,这就使得过去就存在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表现主要有:“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以及“一地多证”和土地流转无凭无据两大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一些行政村或因组织不健全而导致发包工作无序,或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与法规认真核实土地面积,或没有按照规范填报面积,或没有按规定下发《土地经营证书》,致使“二轮承包”不到位;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村在集体收回发包权时,或没有书面通知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没有报乡镇政府备案,或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致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土地维权意识问题。“抢田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农民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农民土地责任观念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重权弃责。有的农民认为“手中拥有承包权,反正不纳税,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不要白不要,要了白要”。这种观念支配下的“抢田”实际是为了“占田”,即获得承包权后,高价出租谋利。二是土地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过程中强行流转、单方面撕毁合同、出尔反尔等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4.如何有效地解决土地资源权利配置不平衡问题。农村人口处在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但人口减少的农户,甚至长年在外打工或完全迁走了的农户谁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造成许多地方农户之间所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一现象虽早有表现,但由于过去种田纳税、粮贱利薄,所以一直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掩盖。现在种田利丰了,农户要求重新配置土地经营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试图解决,但又怕违反了“30年不变”的政策。 5.如何化解农资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问题。黄陂区部分农民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农资涨价幅度分别为:尿素30%、复合肥9.4%、农药1.5%、常规稻种10%、杂交稻种2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得不到保证,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变动,包括“一免两补”在内的中央采取的兴农政策将很难得到真正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积极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坚持“二轮承包”的政策规定,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解决土地矛盾,是当前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的紧迫任务。一是要始终坚持并巩固“二轮承包”的成果,切忌随意更改既定的承包政策与承包现实。对“二轮承包”不彻底、遗留问题严重的地方,应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完成承包工作,理顺承包权属关系。二是必须坚持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尊重既定的流转事实,理顺流转权属,并注重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流转双方行为的协商机制。 2.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流转制度的缺失:一是缺少规范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缺少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政策,使土地流转处在盲目定价状态。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其本质是将耕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进行价格化的合理配置,而“收益权”在当前被严重忽视。土地纠纷,往往是在农民看到土地收益增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制定规范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政策,是当前一个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 3.加大土地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乡村各级组织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法规、土地法规、合同法规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和种田的责任意识。 4.实行局部微调,解决土地权利配置的不平衡性。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微调,对那些土地承包权利配置悬殊——如超过当地田地平均基数5到10倍以上、群众要求重新分配呼声高的村组——在“二轮承包”完成后的第10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调整必须以“二轮承包”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为依据,不包括“二轮承包”之后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的经营权。 5.大力化解村级债务,推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乡村干部不可能长期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有效工作。为此,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减轻农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乡、镇)财政,要加大村级债务解决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借“一免两补”政策的东风,推动村级组织转变职能——重点是为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兴农提供服务、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 ( 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 )

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怎么写

在武汉市农村大力推行“一免两补”(免征农业税、粮食生产直补、良种补贴)政策,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不久前,我们到武汉市四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与部分干部、农民座谈,并深入农户察看“两补”的发放单据。调研中,我们发现,“一免两补”政策的推行使武汉市“三农”工作发生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此无不欢欣鼓舞。但在同时,与这一政策的推行相伴随,农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渐次暴露出来,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一免两补”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农民种田的动机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即由“为了糊口”而种田转向“为了增收”而种田。实施“一免两补”之前,由于负担过重,不少农民只愿意种维持温饱的“口粮田”,而不愿意承包更多的田,这不仅造成了耕地的抛荒现象,也使耕地的“二轮承包”难以彻底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种粮的预期收益明显提高,“要田种”成为农民种田积极性高涨的突出表现。 二是抛荒向复耕转变,粗放耕种向精耕细作转变。“一免两补”在客观上增加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提高了农民在田地上增加投入、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各区的抛荒地纷纷复耕。如黄陂区蔡店乡以前的抛荒地面积占总耕地的30%,现在已不到10%。 三是村委会的职能开始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一免两补”政策的落实,减轻了“村官”的工作负担,改变了以往那种“催税催款”的管事式工作方式,其职能正向引导和服务于农民致富转变,干群关系也由此得到改善,从而为乡村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创造了条件。 二、推行“一免两补”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差、农业产业化同承包制之间的制约关系等,皆不利于进一步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有必要引起重视。 1.如何更好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问题。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而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把土地适度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但“一免两补”后,土地的升值效益实在令人心动,于是许多农民或要求提高已签约的土地流转价格,或要求终止流转合同,有的干脆单方撕毁合同。如黄陂区蔡店乡在发展产业化经营中,于今年2月引导300农户与“三绿公司”签约了种植辣椒出口韩国的订单,但在苗子育成即将移栽时,60%的农户却要求中止合同而“退椒还粮”,使乡里和“三绿公司”进退两难。 2.如何进一步理顺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种粮预期收益的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因此“抢田种”或是“要田种”,这就使得过去就存在的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土地经营权归属不清的表现主要有:“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以及“一地多证”和土地流转无凭无据两大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一些行政村或因组织不健全而导致发包工作无序,或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与法规认真核实土地面积,或没有按照规范填报面积,或没有按规定下发《土地经营证书》,致使“二轮承包”不到位;二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村在集体收回发包权时,或没有书面通知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没有报乡镇政府备案,或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致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3.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民土地维权意识问题。“抢田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农民维护自身承包经营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农民土地责任观念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重权弃责。有的农民认为“手中拥有承包权,反正不纳税,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不要白不要,要了白要”。这种观念支配下的“抢田”实际是为了“占田”,即获得承包权后,高价出租谋利。二是土地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过程中强行流转、单方面撕毁合同、出尔反尔等违约现象屡见不鲜。 4.如何有效地解决土地资源权利配置不平衡问题。农村人口处在经常性的变动之中,但人口减少的农户,甚至长年在外打工或完全迁走了的农户谁也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造成许多地方农户之间所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一现象虽早有表现,但由于过去种田纳税、粮贱利薄,所以一直显得不那么突出甚至被掩盖。现在种田利丰了,农户要求重新配置土地经营权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试图解决,但又怕违反了“30年不变”的政策。 5.如何化解农资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问题。黄陂区部分农民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农资涨价幅度分别为:尿素30%、复合肥9.4%、农药1.5%、常规稻种10%、杂交稻种2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粮食的最低收购价得不到保证,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变动,包括“一免两补”在内的中央采取的兴农政策将很难得到真正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着眼于积极推行“一免两补”政策,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坚持“二轮承包”的政策规定,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解决土地矛盾,是当前稳定农村与农业大局的紧迫任务。一是要始终坚持并巩固“二轮承包”的成果,切忌随意更改既定的承包政策与承包现实。对“二轮承包”不彻底、遗留问题严重的地方,应坚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完成承包工作,理顺承包权属关系。二是必须坚持以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为依据,尊重既定的流转事实,理顺流转权属,并注重探索建立一套规范流转双方行为的协商机制。 2.制定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矛盾的根源,是土地流转制度的缺失:一是缺少规范土地流转具体操作的政策措施,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状态;二是缺少土地流转价格的指导政策,使土地流转处在盲目定价状态。土地流转价格的制定,其本质是将耕地的“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权”进行价格化的合理配置,而“收益权”在当前被严重忽视。土地纠纷,往往是在农民看到土地收益增值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制定规范土地流转的可操作性政策,是当前一个必须抓紧解决的问题。 3.加大土地法规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乡村各级组织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法规、土地法规、合同法规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觉悟和种田的责任意识。 4.实行局部微调,解决土地权利配置的不平衡性。在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局部微调,对那些土地承包权利配置悬殊——如超过当地田地平均基数5到10倍以上、群众要求重新分配呼声高的村组——在“二轮承包”完成后的第10年,进行一次局部调整。调整必须以“二轮承包”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为依据,不包括“二轮承包”之后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的经营权。 5.大力化解村级债务,推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乡村干部不可能长期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有效工作。为此,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村级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减轻农村基层组织的压力。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乡、镇)财政,要加大村级债务解决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借“一免两补”政策的东风,推动村级组织转变职能——重点是为农业产业化与科技兴农提供服务、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 ( 大会上   动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