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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教师培训班上的讲话怎么写

在新教师培训班上的讲话范文(2566字)

教育的意义在于奉献,爱和责任是师德的灵魂。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想必大家都熟悉,他终身以德立教,是“万世师表”的楷模,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代巨人”。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灵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生可靠的引路人。因此,教师应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锻造师魂先立德,下面我重点从教师职业道德方面谈几点意见:
一、教师应该热爱教育事业,树立忠诚教育、教书育人的信念
“教师的成功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人”,取决于教师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取向确立。我们应像陶行知先生一样“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从一选择上教师职业,就应该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就应该要真心实意热爱教育这项事业,永不为外物所动。我们所在的学校尽管生活清苦,但我们应以为国分忧为荣,以为民吃苦为乐,情系祖国未来,心付颗颗童心,以自己的辛勤劳动表达对人民教育事业的忠诚。
二、教师应该履行职责,乐教敬业,有崇高的责任心
总书记指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的重托,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重大责任”。教师要忠实地履行职责,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当前我们至少面临两项主要责任:一是岗位责任。我们必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地树立崇高的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尽职尽责为育人。一要抓好德育工作,教会学生做人。现在都讲“以人为本”,但以人为本绝不是放松管理,加强管理才能保证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二要抓好教学工作,让学生成才。我们必须担当起教育质量的责任来,增强提高教育质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自然会潜心钻研教材,千方百计地创造优质课,高效率完成课堂40分钟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自然会高。没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是不可能的。二是社会责任。现在,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和关注子女的教育问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几乎成了每个家长的共同愿望,许多人甚至把自己的成功只看作成功的一半,把子女的成功看作另一半。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一些家庭特别是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家庭,为了让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几乎倾其所有,从小学就陪读。可以说,教育牵动着千千万万家长的心,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更连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人民群众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是把家庭美好的希望寄托给学校,寄托给了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我们教师有责任把学生教好、保护好、培养好,有责任让家长放心满意,有责任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三、教师应该为人师表,热爱每一个学生,做到无私奉献
古人说: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国之兴衰,系于教育;三尺讲台,关系未来。我们应该意识到人民教师所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恪守人民教师的道德准则。首先,作为人民教师,要模范地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中小学教师“九不准”,切实增强我们的履职意识,着力解决我们少数教师履职意识淡泊,只讲工资,不讲职责的问题。要正确理解履职与待遇的关系,学生利益与教师个人利益的关系,从思想深处意识到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缺勤;不尽职尽责完成备教改等基本教学任务;不提高教育质量是严重失职,愧对广大人民群众。要有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崇高职业理想和道德追求;要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道德情感,要有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的道德准则;要有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的道德形象。在物欲横流的环境下,要保持住教坛这一片净土,就必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影响,弘扬教师的浩然正气,静心自律,为人师表,以德育人。其次,要倾注爱心。教师是一个需要爱心和奉献的职业,教师对学生的爱如同太阳给地球的爱,春雨给庄稼的爱,自然予人类的爱。我们要用爱心呵护一颗颗稚嫩的心灵,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子女、弟妹,尊重和理解他们,保护他们的人格、自尊与自由,引导他们全面和谐发展。要通过不断努力,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品质,促进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完美人格的形成。我们一定要以赤诚的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不热爱学生的老师,学生绝不会欢迎他。第三,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在校园里、课堂上举手投足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教师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美好的教师形象展示在学生面前,给学生以美的吸引力、爱的感染力、无言的教育力。如班级中有人对学习失去信心,不想学习,像这些学生回答问题时,答对的要给予充分肯定或用点头微笑加以鼓励;当一些差生回答问题暂有困难时,用“不要急,想一想,相信你能回答好。”给予激励,不能用“猪脑袋”等恶语中伤,保护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往往教师的一个微笑或一个点头将改变着一个学生一生的命运。我们无论在道德修养还是在教学行为上都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率先垂范,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又要有淡泊名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成为受到社会尊敬的名师。
四、教师应该有高尚的人格,端庄的仪表,优雅的风度
教师永远是学生的效仿的偶像,教师只有人格美、仪表美、风度美,才能以德立教,以身示教。因此,教师从跨入教坛的第一天起,就要注重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从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着装得体,不穿拖鞋、短裤进入课堂;语言规范,不讲脏话,不讽刺、挖苦学生;举止文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人正派,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吃请,将《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和“巢湖市中小学教师九不准”植根于思想深处,落实到言行之中,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担当起学生的偶像。
同志们,良好的师德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它是教师敬业乐教的动力,是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效益的保证,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催化剂。因此,它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教育、调节、影响作用。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在教育教学的工作实践中,用高标准的师德观念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素养,塑造自身的形象,用爱和责任谱写教育新篇章,把泥河教育推向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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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爱岗敬业演讲稿——光荣的使命怎么写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 爱岗敬业   法官 )

在中学2010届毕业生成人礼上的讲话:青春辜负不起怎么写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 辜负   毕业生 )

全民义务植树节上的讲话材料怎么写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 植树节   全民 )

组织部党员工作者敬业爱岗演讲稿怎么写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 组织部   演讲稿 )

庆七一讲话稿怎么写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 讲话稿   庆七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