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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爱国朗诵稿》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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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爱国朗诵稿怎么写

学生爱国朗诵稿范文(968字)

风,摇热了温暖的春天,

雨,换绿了青蛙的皮毛。

等待了整整一个春天,

你看,夏天已经到来!

让我们换上夏服,

像小鸟的羽毛更加丰满,

飞过山村,飞上山冈,

到处有夏天的炎热。

看到第一朵喇叭花开放,

它牵动着我们的视线,

我高兴地抓住它,

又开心地把它放开。

看到第一朵荷花开放,

我禁不住欣喜若狂,

荷花,你还记得我吗?

你看我又长高了多少!

来到去年落叶的枝头,

等待它长出新的花朵;

再和唤醒的小蛇,

听我歌唱,和它一起跑步。

玩累了,我就坐在草地上,

头顶炎热太阳的照耀,

是谁挠痒了我的小手?

呀!身边又开出了新的小花……

3.爱,无处不在,

冬日的一缕阳光,

照进人们的心房,

想起爱,

也是这么温暖。

窗外的马路上,

传来一声声爱的奏鸣曲:

“您需要帮助吗?”

“您先走好了。”

爱,无处不在,

春日的一丝春雨,抚摸人们的脸颊,

想起爱,

也是这么舒心。

和煦的春风,

带来一幅幅爱的画卷:

路上的人们纷纷帮助弱小,

路上的汽车总会礼让三先。

爱,无处不在,

夏日的一缕清风,

佛过人们的面容,

想起爱,

也是这么凉爽。

一次次倾盆大雨,

为我们诉说爱的故事:

商场免费提供雨伞,

公园细心地摆上一把把椅子。

爱,无处不在,

秋日的一颗硕果,

填饱人们的饥肠,

想起爱,

也是这么甜蜜,

落叶四处飘零,

给我们捎来爱的瞬间:

爸爸细心地为妈妈擦汗,

奶奶轻轻地帮爷爷盖被。

爱是阳光,

爱是春雨,

爱是清风,

爱是硕果……,

终于,我懂了,

爱,无处不在。

——————————

假如风是有颜色的,

我觉得春天的风是绿色的。

吹醒了正在睡梦中的小草,

吹绿了树木的嫩芽,

吹回了正在南方冬眠的候鸟。

这是一阵万物复苏的风。

假如风是有颜色的,

我觉得夏天的风是红色的。

吹红了火辣辣的太阳,

吹红了小朋友的脸颊,

唤醒了满池塘的荷花。

这是一阵炙热的风。

假如风是有颜色的,

我觉得秋天的风是金黄色的。

吹黄了金黄色的麦子,

吹熟了果园里的果实,

吹落了树上的叶子。

这是一阵鲜果飘香且凉爽的风。

假如风是有颜色的,

我觉得冬天的风是白色的:

吹白了那棉絮般的雪花,

吹起了厚厚的雪花,

吹来了打雪仗、堆雪人的孩子们。

这是一阵快乐的风。

啊!四季的风是五彩的,

我爱这五彩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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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与口才范文

慎言的法官与善辩的律师怎么写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  ( 慎言   善辩 )

面试时的语言禁忌怎么写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  ( 禁忌   面试时 )

就职演讲的基本内容与特征怎么写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  ( 就职   演讲 )

最新三八妇女节演讲稿怎么写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  ( 妇女节   演讲稿 )

演讲稿概述 怎么写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  ( 演讲稿   概述 )